财税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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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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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财税专题信息》2013年第6(总第31期)                       财税时讯
财税时讯
 
 


财政部全年财政收入的预期由3月份的“全年财政收入增幅不会太高”,转变为“全年财政收入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财政部5月13日称,初步分析,制约后几个月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仍然较多,主要是受工业增加值增长趋缓、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下降、企业效益下滑、房地产成交量下降以及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影响,全年财政收入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1-4月全国财政收入增幅较低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受经济增长趋于平缓,实施结构性减税,一般贸易进口增幅低以及去年同期清缴入库2011年末部分收入、基数较高等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主要是一季度房地产市场成交额大幅增加,相关地方税收相应增加。
(摘编自2013年5月13日《证券市场周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的相关税收政策,包括新增的广播影视服务将按6%税率征税。
    这份名为《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前期试点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通知》明确,8月1日扩容后的“营改增”试点涉及的应税服务将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税率方面,《通知》指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对于外界关注的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业如何征税问题,《通知》明确将其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这意味着,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摘编自2013年5月28日新华网)



国家发改委人士5月29日进一步明确,今年房产税试点扩围“会有具体动作”。这样的消息让杭州、南京在内多个城市噪动不安。
相关媒体报道称,出于试点顺利落地的考虑,房产税征收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不会覆盖存量;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征税。
对于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的选择,目前尚存诸多不确定因素。市场普遍预期,此前被频繁提及的杭州可能被纳入。此前有消息称,“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今年已上报至国务院待批复,杭州征收房产税的通知拟于4月26日发布并从5月1日起执行。但截至目前,杭州并未开展房产税试点。
据悉,在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之前,全国共有10个省(区、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包括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有分析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以上地区中诞生。
(摘编自2013年5月30日《国际金融报》)



面对财政收入下降,而财政支出则保持近乎刚性的较快速度增长的局面,保财税将成为政府的一项硬举措。而从短期看,并没有特效药,这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要面对的艰难转变。从中长期看,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或许是有关专家提出的“后土地经济”,这想必是中国经济真正可持续的出路。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低迷的4月经济数据时,财政部发布的4月财政收支情况也很不理想。4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1431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657亿元,增长6.1%。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357亿元,同比下降2.2%;地方财政收入(本级)6074亿元,同比增长14.7%。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0169亿元,同比增长7.9%。
    财政部表示,4月中央财政收入延续3月同比下降态势,主要是受企业所得税增幅很低、进口环节税收同比减少、去年同期清缴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入入库较多以及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主要是房地产成交额大幅增加带动相关地方税收相应增加。
    值得关注的是,财政增收在放缓,但财政支出却依然保持较快增速。4月,全国公共财政支出9308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422亿元,增长18%。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1588亿元,同比增长10.5%;地方财政支出7720亿元,同比增长19.7%。民生等领域是支出的重点。
    财税收入增长放缓对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有“切肤之痛”,尤其是一些情况严重的地方政府甚至有可能“揭不开锅”。地方政府财政遭遇困境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与宏观经济周期有关,冬天来了,万物萧瑟;二是与房地产调控有关,调控打破了地方政府熟悉的“土地经济”模式,掐住了地方的一大财源。
目前,国内在经济上多种矛盾并存,各方面都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形势。保财税将成为政府的一项硬举措。那么,如何缓解这种“财政焦虑”?短期来看,并没有特效药,这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要面对的艰难转变。而从中长期看,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或许是有关专家提出的“后土地经济”,这想必是中国经济真正可持续的出路。
(摘编自2013年5月17日《上海证券报》)



8月1日,营改增先行试点行业即将在全国推开。近日,各省纷纷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布置具体改革事宜,不少省份已经制定并下发细致的时间表。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多次会议,重申营改增是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扩大试点是大势所趋。
  青海、湖南、河北、河南、新疆等地,也召开了国税系统内动员大会,开始部署具体改革事项。
  还有些省份进度稍慢一些。内蒙古财政厅工作人员告表示,近期自治区政府刚召开营改增试点动员会,未来将逐步部署下去。
  营改增未来能带来更好的效益,甚至扩大的税源;但短期内,地方政府判断会带来税收的短收。
   (摘编自2013年05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财税专题信息》2013年第6(总第31期)                      理论分析
理论分析
 
 


2013年我国宏观经济的基本面分析
  (一)2013年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长期看,我国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构问题,包括城乡结构问题、地区结构问题、收入分配结构问题、投资消费结构问题、产业结构问题等等。结构性问题从广义上讲是制度层面的问题,从狭义上讲则是价格层面的问题。从短期看,我国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量问题,即总需求和总供给之间的匹配问题。
  (二)CPI涨幅将会有所扩大,但物价全面性上涨压力不大
  预计2013年物价将呈稳中趋升的平稳走势。与2012年相比,2013年翘尾因素对物价的影响有所减弱,而且全年翘尾呈现前低-中高-后低的特点。
  尽管我们判断2013年CPI涨幅高于2012年,但这并不意味着2013年我国物价将面临较大的通胀压力,理由是2013年CPI的上涨将主要体现为食品价格的结构性上涨,而非由流动性或输入性通胀推动的全面性物价上涨。
  (三)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可能小幅回升至23%左右的水平
  2013年,两大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可能成为亮点:一是房地产投资可能会因融资渠道的大范围解禁而快速回升;二是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环保投资可能因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而出现爆发性增长。由此,我们判断2013年固定资产总投资增速可能会小幅回升至23%左右的增速水平,但出现超预期增长的可能性不大。
  (四)预计2013年消费的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都将小幅回落
  影响消费增速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变化、国家消费政策的调整以及物价的涨跌。2012年消费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出现反向变化,就是在上述三大影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结果。2013年的消费形势不容乐观,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名义增速很可能回落至12%左右,而实际增速很可能回落至10%以下。
  (五)2013年的出口形势较去年有所改观
  2013年欧美国家的经济政策很可能会适度放松,从而有利于我国对这些新兴经济体的出口。2013年经济最不确定的是美国,由于面临自动减赤压力,因此有可能影响其今年的经济复苏步伐。综上考虑,预计2013年我国的出口形势将会有所改观,全年出口增速回升至10%以上的概率较大。
  (六)预计2013年我国经济有望实现8.2%左右的增长
  综合考虑2013年的投资、消费和出口形势,预计2013年我国经济增速有望实现8.2%左右的增长。其中,预计消费将拉动GDP实现3.9个百分点的增长,投资将拉动GDP实现4.1个百分点的增长,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有望拉动GDP实现0.2个百分点的增长。
2013年货币政策展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指出,2013年我国将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考虑到2013年我国宏观经济的总体形势是:消费物价将因食品价格的结构性上涨而出现小幅反弹,但总需求仍相对不足,而产能相对过剩,因此,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切合当前形势的。但是如何把“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细化并落实到具体的调控目标上,却需要认真斟酌。
(一)国务院对2013年货币政策的定调总体偏紧
    虽然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明确2013年的信贷调控目标,但从货币供应量增速调控目标可大致推算,2013年的信贷调控目标很可能是8.5万亿元(同比增长13.5%),较去年确定的调控目标高1万亿元,但增速低0.2个百分点,较去年实际实现的信贷规模高3000亿元,增速低1.5个百分点。总之,国务院对2013年货币政策的定调总体偏紧,偏紧的原因,无非是担心今年国内经济将面临较大的通胀压力。
    (二)2013年通胀压力不大:货币政策应适度放松而不是继续收紧
    2013年CPI涨幅扩大的动力主要来自食品价格的结构性上涨,而非由流动性(货币)或由输入性通胀推动的全面性物价上涨。这意味着2013年我国物价只存在结构性上涨的压力,而不存在全面性上涨(爆发通货膨胀)的压力。因此,应采用以财政手段为主的结构性调控策略,而非以货币手段为主的总量调控策略来化解2013年物价的结构性上涨压力。考虑到2013年我国经济在总量上仍体现为总需求相对不足与总供给相对过剩的矛盾,因此,2013年的货币政策应该适度放松而不是继续收紧。
    2013年财政政策展望
    根据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审议的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2013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126630亿元,较2012年执行数增长8%,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可安排的预算收入总量为127630亿元。2013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38246亿元,较2012年执行数增长10%,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84亿元,两级财政2013年的预算总支出量为139630亿元。财政赤字12000亿元,较去年提高4000亿元,赤字率为2%左右,较去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中央代地方发债规模3500亿元,较去年提高1000亿元。因此,无论从总量还是从占比来看,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都更加名副其实。
   (摘编自2013年第5期《中国发展观察》)



今年一季度,我国第二产业低速增长、一般贸易进口增速下降,导致国内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关税等中央税种收入增长缓慢:新“国五条”、“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措施,对税收收入增长产生了综合性影响。展望全年,财政收入的基本态势将取决于经济能否稳定增长、质量和效益能否持续改善;同时,政策性因素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积极财政政策应突出结构性操作,将着力点重点放在促进自主创新、扶持实体经济发展i增加民生投入、压缩行政开支等方面,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一季度收入形势及原因分析
  1~2月份,全国公共财政累计收入2.24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08亿元,增长7.2%。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6%;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2.9%。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96万亿元,同比增长5.9%。全国财政收入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增幅较低,除税收清缴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外,基本原因是中央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增长缓慢。
  一是第二产业增长缓慢,导致增值税等重点税种低速增长;二是一般贸易进口增长放缓,导致进口环节税收及相关税种增速下滑;三是三行政、经济等相关政策出台,对税收收入产生了综合性影响。
  二、财政收入走势预判
  今年前两个月的财政收入形势,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一些列政策性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展望全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将决定财政收入的基本态势:同时,政策性因素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逐步回升的经济增长趋势,决定财政收入“前低后高”的增长轨迹
  经济增长呈现逐季加速的趋势。经济加速增长.为财政收入增长确立了比较稳固的税源基础,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尤其是税收收入应当会走出一条“前低后高”的增长轨迹。
  (二)适度的经济增长速度和较高的物价控制水平,决定全年财政收入个位数增长的可能性较小
  相关预测显示,2013年,我国GDP增长率可望达到8%、CPI有望控制在3%左右。因此,经济的名义增长率将不会低于11%。根据历史规律,我国多年来的财政收入增长弹性均处于1以上,由此可以推测,在税制结构稳定和不考虑结构性减税的影响下,全年财政收入个位数增长的可能性较小。
  (三)不断出台的经济政策和行政措施.给财政收入的增长增加了不确定性
  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反对铺张浪费的行政控制措施,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削减非税收入项目、对小微企业继续实施税收优惠、“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严格实施等,都会对税收收入产生直接影响,其总体影响预计在5000亿元左右,成为财政能否达到两位数增长的关键。
  三、“营改增”及减轻企业税收负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自去年以来直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基本方向,坚持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也是近年来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减税数额将成倍增加
  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鉴于2012年“营改增”改革实际范围和时段仅包括上海市全年、其他省市仅4个月,同时考虑到2013年还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择机将相关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预计实际减税数额将成倍增加,达几千亿之多。
  (二)对小微企业减税,不同类型纳税企业减税效果存在明显差异
  为了减轻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从2011年11月1日起,我国重新修订了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较大幅度上调:调整了部分原油、天然气、焦煤、稀土矿等资源性产品的税收征管方法和税额标准,并对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借款合同给予免征印花税。从企业税负调研情况看,增值税、营业税等不同类型纳税企业减税效果存在明显差异。
  四、政策建议
  2013年,国家财政收入能否实现稳定增长,根本取决于宏观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能否持续改善。
  (一)大力促进企业创新,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综合运用财政投入、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财政税收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投入,以科技创新启动企业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完善自主创新的财政预算投入制度。二是完善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三是完善支持自主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
(二)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改善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综合运用财税、信贷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协调房地产业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关系,抑制和防范房地产业过度膨胀,打击投机行为,削减房地产业超额利润.扭转其投资预期,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三)大力增加民生投入,有效降低居民支出预期
  加快统一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统筹层次,健全完善社会保障转移接续基本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持续增加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民生性财政支出,降低居民支出预期,有效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镇化建设。
  (四)大力压缩行政开支,有效节制支出压力上升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公共财政支出理念,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开支,努力节约行政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反对铺张浪费;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公开,严格预算监督,坚决杜绝预算约束软化,切实防止支出压力过快上升。
(摘编自2013年5月15日中国改革论坛网)



一、中国今后一个时期物价上涨的潜在因素正在形成和强化
  今后一段时期中国物价形势的总体判断:尽管中国当前物价回落趋稳,但是由于国内外多种因素的作用,今后一个时期引发物价上涨的潜在因素正在形成和强化,长期通胀风险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一)国际影响因素
  1.美国第三轮定量宽松货币政策将引发全球流动性充裕,物价上涨的基础性因素正在形成。2.为应对欧盟债务危机下财政紧缩政策对欧洲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压力,欧洲央行宽松货币政策成为必然的选择,进一步夯实和强化了全球通胀的基础。3.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不可避免,传导扩散全球通胀。4.宽松货币政策下的全球低息环境成为推动资产价格泡沫的有力因素,财富效应与资产负债表效应将诱发奢侈消费过度膨胀与投机泛滥,助长物价上涨和通胀预期。
  (二)国内因素影响
  1.稳增长下的宽松投资政策将推动信贷投放与财政支出的更快增长。2.当前物价结构性通胀格局没有消除,部分产品(新鲜蔬菜与水产品)价格依旧处于高位运行,通胀明显。3.物价回落速度减缓,正在筑底回升,通胀预期已现端倪。4.国际热钱流入冲击资产价格,诱发投资品价格上涨,助长物价上涨与通胀预期。5.人口红利下降推动产品成本上升,成本推动通胀压力增大。6.资源税费改革推动能源与原材料价格上涨,加剧成本推动通胀压力。7.收入分配改革加快了非富裕阶层居民财富的增长带来消费需求长期上升趋势,拉动物价长期上涨。
  二、近中期国家调控物价的宏观思路与财政政策建议
  1.把握总量调节力度,将财政赤字和债务控制在适度范围
  一方面,针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从促进经济增长和缓解社会矛盾的角度来看,还需要运用财政赤字和债务政策,而且短期内中国扩大赤字率和债务水平也有空间。另一方面,运用财政赤字和债务政策必须坚持适度的原则,而且从长期来看还应把控制赤字和债务规模作为财政政策的基本取向。
  2.发挥财政的结构调整政策功能,缓解高投入增长方式的成本推动通胀压力
  从长远角度出发,减少成本推动对物价上涨的作用,根本在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通过深化改革和实行制度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逐步转向更多依靠提高要素产出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创新驱动。
  3.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和供应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农业发展,着力增加粮食和食品供给,从源头上抑制食品价格上涨是财政政策的重点。此外,通过支持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储备制度以稳定农产品供应,以及加强对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的支持以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也是财政政策抑制食品价格上涨的重要方式。
  4.完善与物价相关的补贴和保障制度
  由于低收入者的恩格尔系数往往很高,以食品涨价引起的物价上涨对他们生活水平的影响最大。因此,完善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抵御物价上涨带来的危害,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5.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财政政策促进物价稳定还需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健全价格预警、调控和监管体系。一是建立价格分析、监测和预警体系。二是制定重要商品价格调控预案。三是健全价格监管法制体系。
(摘编自2013年5月30日《中国经济时报》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现状
1.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与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是19世纪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提出的用以衡量一国居民生活水平的经济统计指标。其计算方法可以简单地表述为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一般而言,一个家庭越穷,家庭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比例就越大,家庭越富,家庭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比例则越小,因此恩格尔系数越小越好。
2. 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政府财政影响之计量模型分析。政府财政收入会对居民可支配收入产生不利影响,这主要是由于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收入税)会减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这一结果符合宏观经济基本理论。
  以上分析显示了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总体发展情况,但是仅有恩格尔系数和居民收入模型只能说明家庭总收入的增长和总体生活水平的变化,却无法阐明我国居民收入的贫富差距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而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提出的基尼系数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我国贫富差距状况
  我国当前的贫富差距已经拉大,收入和财富的不平均分配,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内需消费,尤其会影响到中档消费品的消费。根据消费理论,低档产品的收入弹性很小,故而贫富分化可能会影响到低收入家庭的总体消费水平,但是无法明显减少其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而高档商品会随着一批新兴富裕阶层的出现而被扩大消费。这样,既有一定的收入弹性,又不是生活必需品的一些中档商品则会成为贫富差距变动过程中的弃儿,从而影响到这些产品的消费和生产,进而影响到整体国民经济的增长。进一步说,由于贫富差距的拉大和通货膨胀,即使在居民名义收入增加的情况下,其实际收入所代表的实际购买力仍可能出现下降趋势。如何在通货膨胀与居民收入之间保持平衡,是扩大内需、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一个主要问题。
  导致贫富差距的财政与政策因素
  1.政府税收的过度增长和不合理结构。目前,中国政府税收过度增长,已经导致政府收入直接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产生了负相关性,同时也推动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2.政府支出的不均衡与社会保障。按发达国家的理念,政府收入中仅有一小部分是为了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政府通过财政进行收入再分配是为了更加公平地将社会财富在居民中分配,因此,大量的政府收入被用于对居民的转移支付而不是政府消耗。但是目前,我国政府的支出明显偏重于政府本身的消耗和对基础设施的投入,而对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转移支付力度不足。
3.政府补贴与农村收入问题。我国农村居民收入问题一直是影响贫富差距的主要因素。据统计,我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之比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8:1扩大到2007年的3.33:1。
  4.政府垄断行业与收入的结构性失衡。目前国内的完全公平竞争市场还未完善。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存在着行业垄断和权利寻租问题,导致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过高,而非特权、非垄断普通工商业的员工收入的低迷。
  5.政府土地收入与房地产业资本的过度扩张。我国建筑业的扩张已经对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而包含了房地产服务、开发、营销和中介的第三产业也对贫富差距的扩大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
  减少贫富差距扩大内需的财政对策
  1.政府税收改革与平衡课税。由于税收的增长可能会直接伤害到经济的效率,因此要积极地关注国家税收增长的问题,在考虑到税收与经济效率的同时照顾公平课税。目前我国税收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直接影响的收入税,还有一个是间接影响的消费税,消费税可以通过对价格的影响改变居民的消费需求。因此,政府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必须同时考虑这两个方面,在尽可能不伤害经济效率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平问题。
  2.政府支出体制改革与社会福利保障。目前的贫富差距问题会影响我国未来的发展潜力,直接抑制消费,影响经济增长,尤其会抑制贫困地区的发展,加剧地区差异。因此,收入分配政策必须调整,社会福利保障必须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这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增加社会福利保障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减少风险,同时还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分配收入给予个人更多的机会和更多的资源,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从而能够进一步推动内需消费的增长。
  因此,政府的财政支出要向改善民生倾斜。减少体制内与体制外社会福利保障的差距,增加社会福利的公平与效率。财政支出需要建立有效机制,实现公开透明,能够发挥人代会监督作用。
  3.政府的政策调控与收入分配。政府的经济性政策调控对收入分配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可以通过政府相关政策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减少贫富差距。在以人口红利为主的外向型经济时代,低收入曾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势,然而长期的低收入,使中国的内需消费市场无法得到发展。因此,有必要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摘编自2013年第5期《理论导刊》)



突发公共事件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完全规避风险,它涉及到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管理的现状分析
  突发公共事件给财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财政作为掌管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部门,是应急管理的最坚强后盾。但由于我国应急管理研究起步较晚,加之近年来各类型突发公共事件频发,凸显了现行财政应急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制约因素。
  第一,公共财政机制不完善。一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投入明显不足。二是地方政府以过少的财权应对过多的事权在分税制体制下早已形成积累性矛盾。三是在现行体制下,如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级政府往往是以设立临时指挥部的方式集合人员、调集物资和组织救灾。但这种临时拼凑的机构难以及时地提供救灾所需的相关基本信息,更难以有效整合各方救灾力量和资源,进而影响救援的时效性及效果。第二,应急预算制度性不强,缺乏细致的执行规范。第三,应急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向严重失衡,“倒逼”产生巨大的财政投入压力。第四,监督机制与绩效评价机制缺位。以合规性为主的现行审计制度与应急财政资金内在的随机应变性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冲突。
  二、发达国家应急管理的比较与经验借鉴
  由于拥有发达的经济、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较强的公共管理能力,发达国家基于完善的公共应急反应机制,财政反应机制也较为健全。本文主要对美国、日本和俄罗斯等应急管理研究较早、管理经验丰富的国家进行了比较研究。通过考察发现,发达国家应急管理的做法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美国模式的总特征为“行政首长领导,中央协调,地方负责”;日本模式的总特征为“行政首脑指挥,综合机构协调联络,中央会议制定对策,地方政府具体实施”;俄罗斯模式的总特征为“国家首脑为核心,联席会议为平台,相应部门为主力”。
第二,运转高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机制。其中包括反应灵敏、功能强大的信息报告体系,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精良的应急队伍,科学防范的应急理念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第三,权威、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日本1947年颁布了《灾害救助法》、1961年颁布了《灾害基本对策法》。
  以上各国的经验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管理机制提供了重要启示。
三、构建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管理机制若干政策建议
1.构建财政应急管理推进机制
  第一,完善财政应急体制建设。第二,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第三,完善应急法制建设。
  2.构建财政应急管理调控机制
  第一,完善应急预算制度,保障财政应急管理资金的供给。首先,增强预备费的稳定功能,提高预备费比重,实行基金式管理,扩大预备费的来源。其次,细化应急资金支出项目,明确支出用途,每年编制,滚动修改。最后,扩大应急资金的来源。第二,建立任务明确、权责明晰的科学决策和实施机制。
  3.构建财政应急管理效率提升机制
  第一,推进财政应急信息管理与技术支撑体系。第二,以财政应急资金为核心多元化融资。第三,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中的多级财政联动机制。
  4.构建财政应急管理绩效评价机制
  第一,制定评价标准。第二,确定评价方法。模糊综合评价作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集成的一种常用方法,能较好地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模糊综合评价在理论和应用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合理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我们可以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
  5.树立国家和公民的忧患意识和公共意识
  首先,各级政府和领导应具备风险和忧患意识,摒弃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单纯追求经济指标的错误理念,整体发挥政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其次,广大人民群众也应具备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社会公德,在突发公共事件来临时从自身做起,防范和规避风险,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最后,树立“预防为主、广泛参与、共同应对”的全社会应急理念。
(摘编自2013年第4期《财经问题研究》)


《财税专题信息》2013年第6(总第31期)                      特别关注
特别关注
 
 


2013年,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如何启动,成为当前的热点话题。整体上看,2013年宏观政策框架将延续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的组合搭配,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仍有较可观规模的赤字,并将继续强调结构性减税和“营改增”等改革举措,财税政策调控将平稳展开。
  改革已有明确方向,即: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在此背景下,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势必需要加快推出,而这个改革也势必联系其他一些重要方面而形成价、税、财、金融等通盘协调配套的新一轮改革。
  面对新的发展阶段,我们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不失时机地大力优化我国发展改革的顶层规划设计,抓住基础品价格机制、税收制度、财政体制等重点,实施通盘设计的配套改革,并以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发展健全等金融改革事项相呼应,使生产要素配置更加合理。
  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中,“营改增”改革将在减轻税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振消费和经济增长质量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资源税改革有望成为我国基础品价改和电力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切入点并在长远意义上产生节能降耗的杠杆作用;房产税改革试点适时扩大范围将引致地方税体系框架建设及其配套改革事项的一系列积极拓展,并在房地产调控、收入再分配优化等方面产生正面效应;个人所得税分步走向“综合加分项扣除”模式的改革,也势在必行,并将是我国打造现代税制中直接税制度从而调节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共富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而以省以下财政真正进入分税制为重点的财政体制与行政框架扁平化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必将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更好地释放千千万万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缓解资源环境、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约束,进一步打开我国未来可持续地高速、高质发展的潜力空间。
  此外,公共财政改革还必然要求在管理机制层面推进创新,包括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收支绩效考评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
(摘编自2013年6月4日《光明日报》) 


 
当前经济形势释疑财政收入“慢”增长怎么看
  


财政收入出现“慢”增长,主要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是否属于正常现象?政府财力增长放缓,重点领域的投入和民生支出能否得到保障?
  经济增长趋缓,以及一些政策性减税因素,导致税收增速放缓
  从目前情况看,上半年经济有望保持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温和回升的平稳增长态势。随着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高等特殊因素减弱,中央财政收入增幅会由一季度下降转为二季度小幅增长。但受经济增速平缓的影响,加上推进“营改增”改革带来的减税效应,今年财政收入增长不会太快,更不可能出现前几年那样的大幅增长。
  70%以上的税收收入来自增值税、营业税等间接税,当经济放缓时,税收收入增速可能更低
  当经济快速增长时,税收收入的增速可能高于经济增速;而当经济增速放缓时,税收收入的增速可能比经济增速更低。从2011年三季度起,我国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回落,并趋近于GDP增长速度,应属意料之中的事情。
  “持续多年的中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1994年财税改革的产物,是对以往财政收入增速持续下降的矫正,具有相当的补偿性质。”高培勇表示,既然是补偿,那么这种补偿便不会是无止境的。在补偿到达某一节点之后,它必然要回归正常轨道。也就是说,财政收入的持续高速增长,是某一发展阶段的特殊现象,只有与经济增速相适应的财政收入增长,才是常态。
  为企业减负,营改增试点地区将扩大到全国,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尽管当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但新一届政府推进税制改革、为企业减负让利的步伐仍在加快:自8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将扩大到全国,并将择机把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据测算,试点地区扩至全国,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财政收入“慢”增长,过紧日子只能紧政府不能紧民生
  过紧日子,只能紧政府不能紧民生。现在,我们在民生方面还有很多支出,需要进一步加大支出力度。”贾康指出。保障房建设需要投入,正在进行的新医改也要增加投入,教育支出去年达到了4%的目标,这个目标仍然需要巩固。因此,政府要把钱用在“刀刃”上,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同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重点领域的民生支出不缩水。
 (摘编自2013年5月6日《人民日报》)



推进房产税改革需过三道坎
  关于房产税,当下一些观点很流行,如完善地方税制、替代地方土地财政等。所谓把房产税打造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成为地方的重要收入来源在短期内还不具备条件,这也与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战略要求相违背。当前,房产税的主要作用在于抑制房价,调节收入分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逐步推开房产税改革还需过三道坎。
  一要明确开征房产税的目的。为什么要对个人自用住房征税,一定要对老百姓说清楚。有两点老百姓是可以接受的:一是让占有房产多的人交税,占有越多,交税越多;二是抑制住房消费上的奢靡,节约住房和土地资源,将房产税的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设。这实际上是对住房消费行为的一种调节,也具有对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一定程度上还可抑制住房投机。
  二要评估开征房产税的公共风险。对个人或家庭征税,其社会风险很高。比如过去房改之后的这部分群体,可能除了房产外没有其他太多收入来源,还有一部分人是贷款买房,可能连还贷都相当困难,对他们征房产税势必会遭到阻碍,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如果实施普遍征税,就要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如评估规则、救济制度、合理返税等制度。
  三要考虑征管能力。税制的功效要真正实现,依赖于征管能力。房产税面向家庭征收,是对征管的一个极大挑战。每个家庭的房产情况不同,征收机关必须上门一户一户地去核实、评估、征缴,加上人口流动,其工作量之大将是难以想象的。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能力有限,短期内无法做到普遍开征房产税。从这个角度看,房产税定位针对少数人的住房调节税,可以大大降低房产税征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营改增扩容的问题与对策
  营改增的正面效应显而易见,但仍有约5%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原因何在?
  一方面是进项税抵扣不足。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交通运输、各类事务所等企业。以物流业为例,其可抵扣的项目主要为购置运输工具、燃油及修理费所含的进项税,只占企业总成本中的不到40%。运输工具购置成本高、使用年限长,多数企业几年之内不一定有大额资产购置,因此,实际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很少。
  另一方面是各地进度不一,在未改地区取得的相关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尚未实现全国、全行业的覆盖,而且部分商品提供者不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企业没有足够的发票来抵扣应缴税款。以建筑业为例,企业购买的砖、瓦等材料,很多是由农民和个体户提供,基本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抵扣不足。
  这些问题,都是改革初期必然存在的现象,是改革的“阵痛”,随着税改的全面推进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会自然消失。
  政府层面已经采取了诸多措施,例如给予试点行业一定时间的过渡期税收优惠,给予试点企业财政补贴,等等。目前,中央也在各地加紧开展调研,力争不断完善营改增政策。同时中央也已经明确,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暂时的优惠政策应予以取消。
  企业层面也要主动做好应对。一是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二是采购环节要严格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最大限度增加抵扣;三是转变与征收增值税不匹配的经营方式,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方式。
(摘编自2013年5月30日《时事报告》)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在财税领域改革方面,明确下力气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形成资源税费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这些改革举措朝着深化财税改革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也为新一轮带有一揽子特征的总体财税改革作了铺垫和准备。”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财税体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已站上新的起点,加之与各方面的改革相协调配合,新一轮财税改革将会取得更多进展。
1.“全口径”预算“扎紧”钱袋子
“晒账本”:怎样让百姓读得懂?
近年,中央部门主动“晒账本”,为预算公开做出了表率。在北京市和陕西省已经公开的部门预算中,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中的基本支出项目中,已经出现了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这些经济分类信息。
但是,在一些政府部门的预算报告中,仍存在一些“说不清道不明之处”,不仅让人“雾里看花”,更暗藏一些花钱花招。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几乎每年都有“课题调研费”“重要文件起草费”,多的达到上百万元。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则认为,要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必须从法律制度上建立起对政府部门财政收支的全口径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批准和制衡的预算制度。
2.把钱“花到该花的地方”
化风险:如何理顺政府“钱袋子”?
专家认为,如果想彻底改变地方财政“寅吃卯粮”,改变“土地财政”,就必须要尽快启动财税体制改革,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分配格局。
“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心,当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贾康认为,今后应侧重深化省以下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改革,推进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等改革措施。在财政层级结构“扁平化”的过程中,进一步理顺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指出,随着我国进入城镇化建设的新阶段,必然会要求财政支出结构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提高当前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财政社会性民生支出占总体支出的比例,实现向“民生财政”的转换。
3.税改新政“张弓搭箭” 
加减法:税改“抓手”在哪?
“由于财税体制可以延伸到政府职能的各个层面,甚至可以牵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因此‘营改增’已经点燃了新一轮中国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营改增”已开始在诸多领域凸显“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张力。
首先,“营改增”打破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关系的既有平衡。在全面实施“营改增”时,调整和优化现行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势必将成为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其次,“营改增”改变了现行国税和地税的业务分工。同时,伴随“营改增”的持续推进,整个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以及整个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行政关系的重新界定和调整,肯定也要随之纳入议事日程。
《改革》杂志执行总编辑王佳宁指出,税改,既有加法,也有减法,未来要做好“加减法”,做好制度设计。新一轮财税改革,不仅仅囿于“营改增”,房产税、资源税、个税,甚至红利税,有的正在操作,渐次论证后有待扩大推广范围,有的已“张弓搭箭”。这些,都将成为未来税改的重要“抓手”。
(摘编自2013年6月4日《光明日报》)



改革就是一系列选择。但真正改变历史的选择,当时并不一定看得清楚。“土地财政”就是如此。从诞生到形成,它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设计,甚至“土地财政”这一名词,也是后来才想出来的。但正是这个来路不清、没人负责甚至没有严格定义的“土地财政”,前所未有地改变了中国城市的面貌,成为全球经济成功与问题的根源。
  “土地财政”是否可以持续?是否还能改进?还是必须全盘放弃?乃是攸关国家命运的重大抉择。
  中国城市化模式的大突破,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农业部门已经无力继续为中国的工业化提供积累。深圳、厦门等经济特区被迫尝试仿效香港,通过出让城市土地使用权,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从此开创了一条以土地为信用基础,积累城市化原始资本的独特道路。这就是后来广受诟病的“土地财政”。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极大地压缩了地方政府的税收比例,但却将当时规模很小的土地收益划给了地方政府,从此奠定了地方政府走向“土地财政”的制度基础。
  “土地财政”并非中国专利。从建国至1862年近百年间,美国联邦政府依靠的也是“土地财政”。同土地私有化的老大陆不同,殖民者几乎无偿地从原住民手中掠得大片土地。当时美国联邦法律规定创始十三州的新拓展地和新加入州的境内土地,都由联邦政府所有、管理和支配。公共土地收入和关税,构成了联邦收入的最主要部分。土地出售收入占联邦政府收入最高年份达到48%。
  虽然“土地财政”给中国经济带来了诸多好处,但同任何发展模式一样,“土地财政”模式也有其自身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很可能会给整个经济带来巨大的系统风险。其后果,不会小于税收财政曾经带来的“大萧条”、“金融风暴”、“主权债务危机”。
  鉴于“土地财政”带来的一系列严重问题,主流观点几乎一边倒地要求抛弃“土地财政”。谈论抛弃很容易,如何找到替代的融资?一个简单的答案,就是仿效发达国家,转向税收财政。
  在中国,“土地财政”的本质是“融资”,其替代者必定是另一种对等的信用。而要把税收变为足以匹敌土地的另一个信用基础,就必须突破一个重要的技术屏障——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
  任何一种改革,如果想成功,前提就是纳税人的负担不能恶化。中国未来几年最大的战略风险,就是在还没有替代方案之前,轻率抛弃“土地财政”。
  没有一成不变的城市化模式。“土地财政”也是如此,不论它以前多成功,也不能保证其适用于所有发展阶段。指出直接税开征的风险,并非否定直接税的作用,而是要发挥不同模式在不同阶段的优势。同时,当城市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为不同模式的转换寻找可行的途径。
  正确的改革策略应当是:积小改为大改。把巨大的利益调整,分解到数十年的城市化进程中。要使每一次改革的对象,只占整个社会的很小部分。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逐渐演变到直接税与间接税并重,乃至直接税为主的模式。成功的转换,是“无痛”的转换。时间越长、对象越分散,社会承受力就越强,改革也就越成功。
  具体做法是,当把城市分为已完成城市化原始资本积累的存量部分和还没有完成的增量部分。在空间上、时间上把不同的利益主体区分开,分别制定政策,分阶段逐步过渡到更加可持续的税收模式。
 (摘编自2013年5月29日《中国经济时报》)


 
 
《财税专题信息》2013年第6期(总第31期)                       他山之石
他山之石
 
北京率先明确三公压缩比例财政将严格予以控制
 


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省级城市中,北京首次明确了“三公经费”的压缩比例。市级部门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度执行中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预算。根据《意见》,北京市级部门将压缩2013年年初批复各部门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20%,年度预算实际执行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同比压缩。
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韩杰介绍,北京今年一般性公务出国经费压缩10%,金额超过1700万元;公务接待费压缩20%,金额超过1800万元。由于市级部门都要压缩出国费和接待费,不仅是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因此包括一些国企、院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也将压缩,这次“三公经费”总额压缩预计将高于3500万元。同时,会议费压缩10%,培训费、印刷费压缩5%。今年,论坛、庆典等在原有审定基础上将不再新增。对于公车经费问题,韩杰明确,一般性公务购车将予以压缩和严格控制,财政部门将严格予以控制。据悉,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意见》规定,压缩今年一般性公务出国经费10%后,这部分经费将安排用于市委、市政府审定的教学、科研、文体交流等重点领域的新增出国事项。
(摘编自2013年5月27日《北京商报》)



作为我国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基地,天津滨海新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迅猛。到2012年底,融资租赁公司达115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3700亿元,约占全国四分之一。政策的优势与各有关方面的努力共同打造了这份傲人的成绩单。
  目前,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已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但“营改增”初期,由于租赁公司税基扩大、税率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税负有所增加。
  天津市财税部门已明确表示,“对原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试点企业,在‘营改增’后国家给予延续”。这意味着东疆保税港区的税收政策优势还将延续,税负增加有限,让很多企业吃了“定心丸”。
  天津市为保持融资租赁业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兼顾“营改增”整体政策和财政承受能力,市财政部门已考虑对租赁公司售后回租业务因适用税率提高多缴纳的增值税给予返还。市国税局负责人向滨海新区企业承诺,税务部门将一如既往地“更多地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考虑纳税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搜集、分析、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使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摘编自2013年5月6日《中国财经报》)



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本市各区县财政部门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结合区域实际,支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发展。
  黄浦: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为全面提升幼儿教育水平,黄浦区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以服务学生为本,促进幼儿全面、有个性发展。
  2013年黄浦区财政安排学前教育经费1.94亿元,同比增长3.7%。同时,不断优化学前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教育经费向教师和幼儿倾斜,抓好师资培训工作,完善教学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目前,黄浦区拥有各类学前教育机构33所,其中示范幼儿园6所、一级幼儿园12所、二级幼儿园13所、早教中心2所。
  长宁: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长宁区自2011年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区财政逐年增加学前教育经费,2011年投入约1.88亿元,2012年投入约1.99亿元,2013年预算安排2.11亿元,为构建0-6岁学前教育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长宁区以学前儿童和谐发展为本,预算安排区示范性、一级和二级幼儿园生均经费均超过市级标准。安排幼儿园常规设备及信息化设备购置经费,保障教育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投入963.31万元、2012年投入900万元、2013年预算安排741.55万元。
  虹口:财政支持幼儿园提升办学水平
  虹口区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确保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学前教育生均事业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2012年幼儿园财政拨款生均经费比上年增长10.60%,实际生均教育事业费同比增长4.16%,生均公用经费同比增长0.19%。
  虹口区财政局还会同区教育主管部门,鼓励支持辖区幼儿园提升办学水平,为各幼儿园验收、二类园所争创一类办学园所提供财力保障和支持,并安排资金为二级幼儿园更新教育教学用具,改善办学环境。
  同时,虹口区将早教工作作为学前教育的特色项目推进,拟建10所早教中心,依托幼儿园办学资源发展早教。2013年区财政还将投入300万元用于改修建教学场地,配备早教专业教具。
  杨浦:财政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杨浦财政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阶段生均经费逐年增长,2012年杨浦区学前教育财政拨款数为2.23亿元。
  为确保幼儿园基本运转保障,区财政对不足6班规模的学校按最低6班定额给予保障。为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保、教并重的管理目标,杨浦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所有公办幼儿园“一班一保”的高标准配备,同时加强保育员队伍建设,所有保育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全面提升了保教质量,2010年至2012年区财政共投入经费2712万元。
  宝山:财政支持幼儿园功能改造提升学前教育办园质量
  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宝山财政按照学前教育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立足长远,创新机制”基本原则,合理安排财政资金.2013年度财政计划投入超过1亿元用于全区38所幼儿园的功能改造、改建,配备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该区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办园质量,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和期盼,有力推动学前教育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摘编自2013年6月6日财政部新闻)



无锡市依托事业单位改革的成果,创新管理及评估手段,较早开始实施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其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财政支出效能并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作用已初步显现。
  净化太湖水——服务采购的集中尝试
  在大多数城市,服务采购还只是小范围的尝试或是远距离的观望,而在无锡,服务采购早已成为政府采购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无锡市政府采购处副处长钱辰发介绍,无锡对服务类项目采购实行“两道杠”管理:凡是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不在目录内但采购预算在30万以上的,也要纳入政府采购。目前政府采购范围已覆盖到社区服务、公益服务、城市维护服务等各个领域,涵盖市政养护、环卫保洁、绿化管养、物业管理、设计、审计、培训等16个类别。201l年,无锡市服务类采购金额达到8.04亿元。
  无锡采购的三大经验
  无锡从2006年开始试点服务类项目采购,进展快速,效果显著,有三方面经验值得关注。
  一是借力事业单位改革,撬动服务类项目采购。孙文华告诉记者,2005年,无锡市试点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领域实施“管办分离”,从“养人”向“养事”转变。2008年,将绿化养护、城市公共卫生保洁两个项目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10年,推进了市政设施养护、污水处理、路灯设施维护等项目和以物业管理为重点的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采购。随后,他们又逐步发展了包括外来劳动力免费培训、公共文化产品购置、政策性农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一大批民生服务项目的采购。
  二是促进市场竞争,提高企业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无锡市采购监管机构合理设置市场准入条件,取消了对供应商注册资金和服务业绩的门槛要求,向大量在服务质量、经营管理上占优势的中小企业敞开了大门。
  三是引入绩效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为保证服务质量,无锡市财政局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对服务供应商实施合同化管理,定期考核,资金拨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摘编自2013年4月24日中宏数据库整理)



据悉,福州将搞好社区商业规划,选择大型居住区建设社区商业中心。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和餐饮、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网点。鼓励邮政、电信、金融、燃气、自来水、广电、电力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或委托开展服务。“十二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社区建设经费。
  在扶持政策方面,主要有:凡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场所,为小区居民或村民提供自行车维修、小家电维修、缝纫修补、疏通管道等服务的,可不办理营业执照,只需向所属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备案;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允许在社区内统一配置轻型建筑材料货亭或开辟便民早市摊点;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三年内免征社区小微企业部分管理费、登记费和证照类事业型收费;对社区符合再就业政策的企业、网点要落实减免税费、资金补贴、小额贷款等政策。
(摘编自2013年6月4日东南网)



针对前段时间从化市、白云区、花都区的多个镇街被质疑公开的公务接待费高企、曝光后修改的问题,昨日,广州市财政局给本报发来回复,指“公务接待费”有填报口径,但在对区、县级市的三公信息公开指导意见中并没有制定统一的公开格式。市财政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预决算编制,统一制定公开范本。
  为推进区、县级市“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4月广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区、县级市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对区、县级市“三公”经费公开时间、内容、责任主体等做出基本规定,要求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做好对本级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统一明确本级政府各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时间和要求,制定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本。各单位应按本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公开本单位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摘编自2013年6月6日《广州日报》)



以工程建设为“老本行”的东莞鸿发集团一下就拿出了3亿元人民币,与有省财政背景的中科白云和广东广电共同参与成立了东莞中科中广股权投资基金——这只基金因为首期募集金额达15.5亿元,总规模达50亿元,而创下了广东省内地级市股权投资基金之最。这是发生在今年5月26日的事情。
  再往前推一个月,由多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2亿元,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设立的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正式成立——这只基金虽然首期资金规模只有5亿元,但它却为东莞市财政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股权投资基金实现了“零”的突破。这是发生在4月10日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两只基金中,都能见到东莞市财政资金的身影。东莞中科中广由市财政出资2亿元,“东莞红土”由市财政出资1.5亿元。
  这也意味着,市财政资金捅破的是东莞民间资本与东莞实体经济之间的那层窗户纸。
  仅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两只股权投资基金先后成立,首期总规模就达到20.5亿元,而且不但有国内一流的投资公司和团队做后盾,还吸引了广泛的民间资本参与。
  这给东莞的中小企业带来的不仅仅是融资上更多的可能性,也会为企业带来更宏伟的目标,如:上市。
  这是一场资本的盛宴,参与的主体多:省财政、市财政、区财政,投资公司的资金,民间的资金。
  但盛宴刚刚开幕,真正诱人的是,今天投资的企业有朝一日IPO时产生的“造富”运动。
  讲政治,又讲市场,在东莞的中小企业需要资金、民间又有大量闲置资金,双方却遇一纸隔窗之时,东莞市财政的大胆介入打通了市场的两端,更重要的是,这必将会给东莞产业转型升级以“正能量”。
 (摘编自2013年6月3日《南方日报》)  


 
重庆16区县试点农作物保险财政拨付4040万支持
 


给水稻、玉米、马铃薯上保险,这样的事已在重庆市16个区县启动试点。5月31日,市财政局发布消息,为支持农业保险项目推进,财政已拨付4040万元支持。
  三类农作物的保费均由中央财政补贴40%,市财政补贴25%,区县财政补贴10%,种植业主承担25%。水稻、玉米保险金额为300元/亩,费率6%;马铃薯保险金额400元/亩,费率5%。


(摘编自2013年6月1日《重庆晨报》)
 
 


常德市财政局采取五项举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四个常德”贡献力量。
  一、把学习借鉴作为第一反应。实现新的发展目标,市财政局责无旁贷。雷厉风行地进行了精神传达、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要求全局上下要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政治敏锐,把思想统一到常德市委、市政府新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市新的发展目标上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来推动工作、务求实效。
二、把支持发展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责,以实际行动落实支持经济增长“十大政策举措”涉及财政部门的任务。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方面,已从预算安排的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承接产业转移、中小企业扶持、全民创业发展、科技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整合3000万元,用于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并和相关部门初步拟定了奖补办法。
三、把组织收入作为第一职责。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以“双过半”的实际行动为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调整财政收入的考核办法,调动区县市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四、把绩效管理作为第一抓手。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把“绩效管理年”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五、把改进作风作为第一目标。改进工作作风,以上级规定和局机关改进工作作风“三十条”为约束,打卡上班、挂牌上岗、敞门办公、首问责任、工作日午餐不饮酒等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
(摘编自2013年6月5日湖南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