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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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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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专题信息》2013年第8期(总第33期)                       财税时讯
财税时讯
 
财政赤字率硬杠杠:不得超3% 接轨国际通行标准
 


审计署7月28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此前还有消息称,国务院26日下午发特急明电,要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连续的声音令中国政府性债务这一老话题再度成为国内外焦点。
与政府性债务压力相伴随的,还有财政赤字率走高的压力。知情人士表示,中央高层已经明确表态,要将未来的财政赤字率控制在3%这条“硬杠杠”之内,以防国际评级机构降低中国的评级,引发类似欧债危机的财政风险。
事实上,按照欧盟标准衡量,3%被视为赤字率警戒线。中央财经大学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央提出这一“硬杠杠”的原因之一在于释放信号,要求政府机关“过紧日子”。不过欧盟的经济增速远低于中国,3%对于中国来说比较保守,即便超过也不会有问题,这一数字更多是“心理尺度”。
但考虑到赤字率只针对中央财政赤字和代发地方债,因此3%的“硬杠杠”并未对平台债务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形成刚性约束,地方债务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
(摘编自2013年7月29日新民网)


 
楼继伟勾勒中国税改方向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微动
 


3月上任的财政部长楼继伟近期先后亮相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和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并向世界勾勒出了中国财税改革方向。
楼继伟在第五轮S&ED中阐述了将从四个方向进行财税改革,包括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构建地方税体系,加快预算制度改革和改革养老、医疗体制等。
学者认为,从6月底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2012年财政决算报告即可看出,上收部分事权和取消下放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等涉及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方向已经相对明确,并开始有所动作。
    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格局将调整
    关于财税改革,楼继伟在发言中,谈到的第一点就是,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适当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保障市场更加统一、公平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全国均等化。楼继伟在2012年决算报告提到要将一部分事权上收中央,并逐步取消和下放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权力给地方。
     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
    “7+1”行业全国范围推开“营改增”已经进入倒计时。
楼继伟在谈及财税改革时提到完善税收制度,构建地方税体系,重点是推进增值税实现完全转型,将增值税推广到全部服务业,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他透露,这项工作预计在一两年内完成,预计减税9000亿元左右。
此外,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在今年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中也被认为是税收方面重点工作之一,但楼继伟的多次露面中也并未提及。7月即将过去,未来几个月,今年房产税试点是否会扩容,“第三市”花落哪里仍然未知。
(摘编自2013年7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财税部门酝酿多项财政改革央地收入划分或调整
  


减税 不动产将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楼继伟在参加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专题会议作主旨发言时指出,要完善税收制度,构建地方税体系。重点是推进增值税实现完全转型,将增值税推广到全部服务业,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楼部长表示,这项工作预计在一两年内完成,预计减税9000亿元左右。
  楼继伟发言中一个很大的亮点是提到“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这就涉及了增值税转型的问题。对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将有更大的减税效应。”
  针对楼继伟提到的,在一两年内,推进增值税实现完全转型,将增值税推广到全部服务业。专家指出,这意味着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现象将不复存在。这有助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有助于税收结构调整。
  改革 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格局或调整
  下一步的财政体制改革涉及到事权调整,政府间的事权未来可能上移,有些省一级的事权上移到中央一级,有些市一级的事权上移到省一级,有些县一级的事权上移到市一级,整体来说,要避免事权进一步下沉,实现事权合理划分。
  分析认为,由于“事权”和“财力”要相匹配,因此未来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分配格局也要相应进行调整。
  基调 不出台大规模财政刺激政策
  楼继伟在发言中指出,从政策取向上来看,今年中国不会出台大规模的财政刺激政策,会在保持财政赤字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着眼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做一些政策微调。
  今年财政收支压力“空前”的大。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今年1至6月累计,全国公共财政收入685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95亿元,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今年的赤字占GDP比重为2.2%。赤字规模将保持不变,但要调整结构。中央政府各部门一般性支出缩减5%。除工资外,包括对地方转移支付在内的其他经费都要削减。与此同时,我们将出台一些减税措施,尤其是针对微小企业的减税措施,使其更好地为促进就业做贡献。”楼继伟指出。
(摘编自2013年7月18日《经济参考报》)



在“存量”屡次成为理解“李克强经济学”的关键词时,面对政府国库存款余额超过3万亿元、财政专户余额超过1万亿元的现状,财政部终于开始提速《财政资金支付条例》(下称《条例》)调研、起草的有关工作,以盘活各级政府的“财政存量资金”。
目前,财政部拟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报请国务院审议。《条例》将涉及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拨付资金的拨付方式、使用进度、拨款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有望以此改变因财政资金拨付的“账面数”与“支付数”不同步等财政资金管理体制造成的财政资金沉淀问题。
报请“条例”调研
“目前财政部正在着手进行《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7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表示,他曾参与该《条例》的讨论工作。此前《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已经报请国务院。此时,中国政府国库存款余额已经高达3.23万亿元,而政府财政专户的资金余额也已达到1.42万亿元。
年底突击花钱的奥秘
目前财政专项资金涵盖了社保、农业、经济建设、科教文、商贸、行政和预算等部门,资金来源有本级预算内、外安排,有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拨入,还有各单位、部门自筹的资金,这些资金更多沉淀在国库之外的商业银行账户,即财政专户中。
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了17万多个各类资金账户,2010年3月底清理前,这一数字更曾达27万之多。
施正文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申请比需求要多的预算,中央对此会有一个审批过程,加之财政拨款流程较长也会导致支出进度慢于预算进度。“这也造成每年的11、12月间,地方政府为了完成财政支出任务而突击花钱的现象。 ”
专户“享”特权
目前,财政专户上的资金直接来源国库拨款和职能部门收到的缴费,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拨是以专项资金文件为依据的,先拨到商业银行,在财政预算报表中,款项反映为已经支出,但是实际情况是,许多事业项目是跨年度的,甚至长达二三年的时间。
施正文告诉记者,正因如此,这部分资金有很长的滞留时间,没有使用完结,余下的资金并没有集中上缴到国库,而是掌握在财政相关部门手中,由财政自由指控,体外循环较为严重。
(摘编自2013年7月13日《中国经营报》)


 
 


“近日,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国家审计署网站28日挂出的一条短消息,瞬间传遍市场,释放出强烈的信号———地方政府债务“黑洞”已经引发中央高度警觉。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指出,“此次政府性债务审计是全国范围的一次摸底,我估计会比2010年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更彻底、更全面,主要是看2010年以来地方政府又新增了多少债务。”有媒体报道称,不同于2010年的三级地方政府审计,此次审计署将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性债务进行摸底调查,新增了对乡村一级债务的审计。针对五级政府审计的说法,审计署新闻处相关负责人并未予以证实,不过在业内专家看来,这种可能性非常大。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曾对记者表示,“在一些乡和县,地方政府财政和债务问题非常严重,特别值得重视。”
    而市场则担忧此次审计将对市场产生“地震式”的影响。光大证券曾预计,今年下半年到期的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工具(LG FV )约有人民币1270亿元(合210亿美元),几乎等于上半年627亿元的两倍,规模为2000年以来最高。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从市场角度看,地方债的风险非常大。他进一步解释道,“地方政府常通过借新债还旧债,审计进入后,对资金来源查得比较认真,举新债不那么容易了。如果不让借新债了,那么旧债的偿还压力就比较大了。这种风险是普遍性的。”不过,李迅雷也指出,和地方融资平台相关的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信托产品都会受影响,产品的发行规模可能会减少,不过其他方面的影响应该不大。
(摘编自2013年7月29日《经济参考报》)


《财税专题信息》2013年第8期(总第33期)                    理论分析
理论分析
 
2013年第二季度我国宏观经济与财政政策分析报告
 


2013年第二季度,美国经济逐步企稳回暖,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QE3)政策的预期也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日本继续实施所谓的“安倍经济学”,试图通过持续的本币贬值来提振经济。总体上来讲,世界经济形势进入到复苏的“前夜”阶段,但进度可能不一。本轮复苏,“领头羊”可能是发达经济体,特别是美国经济的复苏,新兴市场经济体需要承受一段时间热钱流出带来的“痛苦”以及经济基本面继续低迷的担忧。接下来两个季度,我国可能会面临持续的热钱流出压力,国内流动性状况堪忧。2013年2季度我国GDP增速为7.5%,这与我国年初的经济增速目标一致。值得注意的是,下半年我国经济可能存在继续向下的风险,我们预计2013年3-4季度的GDP同比增速分别为7.4%和7.1%。随着2013年年底美国经济开始真正进入复苏通道,将带动我国出口领域提升,2014年年初我国经济基本面有望企稳回升。
  面对短期严峻的经济形势和中长期处于深度转型期的时代背景,要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镇化进程,就必须大力实施财政体制改革。
  美国量化宽松政策退出与热钱流出中国
  基于持续好转的美国就业市场数据和消费数据,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在6月份的联邦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FOMC)新闻发布会上证实美联储可能于今年晚些时候开始缩减其资产购买规模(QE)。接下来两个季度,我国可能将面临持续的热钱流出,而这一现象可能在2014年年初好转。
  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政策(QE):箭在弦上
  从二季度的经济运行看,美国经济的复苏态势进一步稳定,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关键指标逐步好转,进一步印证了我们之前的判断。目前美国就业市场、消费零售以及房地产市场均出现持续的企稳回暖迹象,美国经济也可能在4季度真正走上复苏的道路。
  热钱流出中国
  美国逐步退出量化宽松政策(QE3),对中国而言是硬币的两面:热钱流出和有利出口。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逐步上升,可能使得热钱流出中国,造成流动性环境的紧张加剧。另一方面,美国国债收益率上行意味着更好的美国经济增长,历史上来看,可能有助于中国的出口回升。尽管如此,热钱流出和有利出口这两个因素在时间和程度上存在着差异。时间上的差异:按照我们的预测,美国国债收益率提升可能早于美国GDP增速回暖,对于中国来说,可能出现热钱流出但是出口尚未受益的局面。程度上的差异: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出口对于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可能降低。
  中国经济应逐渐适应从“热”到“冷”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4800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6%。其中,一季度增长7.7%,二季度增长7.5%。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7%。也就是说,二季度同比较上季度回落0.2个百分点,环比与一季度略高于一季度0.1个百分点。总体来说,二季度中国经济依然处于持续下行通道,全年完成7.5%的增长目标具有一定的风险。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金融危机前,我国的平均GDP增速为9.6%,尽管期间经历经济周期的波折,但之后经济又迅速回到接近10%的潜在增速上下波动。随着人口结构、劳动力成本等要素禀赋的变化,我国经济潜在增速正在经历一个系统性下降的过程,应该逐渐适应从“夏”到“秋”的过程,积极改善经济增长结构,实现有质量的增长和可持续的增长。
  深度转型期的财政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潜在增速的逐渐下降,全面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制度红利已经变得更为迫切。可以说,我们正处于中国经济的深度转型期。历史上有很多发挥后发优势的国家或地区成功地迈入了中等收入经济体的行列,但是只有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等极少数的经济体成功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顺利迈入发达国家行列。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在国家层面,就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避免出现经济增长的停滞,实现经济可持续高质量的增长,使得人民幸福,国家复兴。
 (摘编自2013年7月25日《经济参考报》)



改革已然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上上下下的共识。但是,关于怎么改,尚未达成书识,尤其是没有形成一个总体性的战略规划。由于过去10年来经济、金融运行中的各种积弊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模式业已走到了尽头。近些年来“自下而上”的金融改革正愈发触及根本的金融管理体制,突出表现为地方政府对金融管理权力的分权呼吁。
  当前我国财政金融体制的问题和改革的“顶层设计”
  1.当前财政金融体制的问题:不可持续的土地财政、土地金融和土地GDP
  2003年以来,我国的财政金融体制似乎再次恢复到1994年前的状况:增长型财政下的财政分权和金融约束弱化导致的金融分权。在财政和金融同时分权的态势下,我国的各项经济活动都表现为对土地的依赖,形成了土地财政、土地金融和土地GDP,而这些基于土地的财政、金融和经济增长看起来是不可持续的。
  如果说当前财政分权和金融分权的体制导致经济增长的不可持续性,那么,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这种体制正在形成潜在的、愈发不可忽视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在财政分权和金融分权趋势下,我国的杠杆率自2009年以来也在迅速上升。由此观之,虽然我国的杠杆率水平低于欧元区,省市之间的差异程度华小于欧元区成员国之间,但是,我国显然也正在面临与欧元区同样的“不可能三角”:如何在金融系统统一、但金融分权趋势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毫无疑问,统一和稳定的金融系统是我们必然的选择,因此,金融分权的趋势必须扭转。
  2.改革方向:基于公共财政的财政分权和基于金融市场化体制的金融集权
  2003年以来的财政分权和金融分权在导致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不可持续的同时,正在形成潜在的巨大系统性风险。这种体制必须改革,改革的方式不能是碎片化和“自下而上”的,必须是财政和金融体制同时进行的系统性改革。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基于公共财政的财政分权和基于金融市场化体制的金融集权,这里,“援助之手”到“无形之手”的转变是根本:对于财政体制来说,要求从增长型财政转向公共财政;对于金融体制来说,要求从金融约束转向金融市场化体制。
  第一,从“援助之手”转变为“无形之手”。第二,从增长型财政下的财政分权转变为公共财政下的财政分权。第三,从金融约束体制下的金融分权转向金融市场化体制下的金融集权。
  相互协调、共同推进的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财政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必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首先需要意识到的是,没有财政体制改革,金融改革是不可能完成的。例如,作为一个老大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成因就是,在现有的土地财政模式下,这些企业不太可能拥有信贷的抵押品——土地;在地方政府行为不改变的情况下,过快放松资本市场(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审批制,有可能使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更为严重,而股票市场退市制度之所以长期无法有效实施也在于地方政府对所属上市公司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在财政体制不改革的情况下,过快的金融改革意味着金融约束的放松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集聚。
另一方面,没有金融改革,财政改革也将步履维艰。金融改革助力财政改革的第一个方面就是为财政分权体制下各地政府的城镇化融资需求服务。在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客观上存在着巨大的融资需求。在金融约束尚无法立刻取消的时候,可以探讨利用透明的债券市场满足这样的需求,从而取代不透明、导致风险集聚的银行信贷甚至影子银行。例如,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美国式的市政债无法推出,但是,完全可以允许地方的城投公司以购房者分年度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作为偿债现金流,发行中国版本的市政债。
(摘编自2013年第2期《比较》)



在十八大精神指导下,我国新一轮财税配套改革要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基础上,围绕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扩大营改增试点、完善地方税体系等重点加快推进。
  一、新一轮财税配套改革首先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国际经验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两大基本财政经济关系的财税体制,除了分税制外别无他途。30多年的财税改革实践证明,建立分税分级财政体制的方向和目标是正确的选择。
二、新一轮财税配套改革重点之一: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合理划分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是核心内容与关键环节,同时也是难点与攻坚环节,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和完善。
第一,要加快推进政府财政层级改革,减少财政层级。第二,按照受益范围和法律规定,明确划分中央、省、县(市)三级支出责任,并逐步将其法制化。第三,在明确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政府间的财权,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呼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级财政体制。第四,努力构建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新一轮财税配套改革重点之二: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力争“十二五”末实现区域和行业基本全覆盖
  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启动改革试点之后采取“雁阵”扩围方式,目前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并有许多其他地方表示愿加入试点。
  今后在认真总结评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不失时机地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并积极研究扩大行业,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协调性,力争“十二五”末实现区域和行业基本全覆盖。
  四、新一轮财税配套改革重点之三:充实和完善地方税体系,提高地方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地方税主体税种应具备税基较广、收入稳定、具有非流动性且税负不能转嫁等特征,以便使本地的税负落实到本地居民身上而较好地把地方公共物品的成本和效应联系起来。按照上述原则,我国地方税主要税种可考虑由以下三项组成:一是房地产税、二是资源税、三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五、新一轮财税改革要与相关配套改革相呼应
  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应联系基础品价格机制、建立健全基础数据统计系统等重点,实施通盘设计的配套改革,并以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发展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等改革事项相呼应,使生产要素配置合理化。
  一是以资源税改革为契机,完善我国资源产品定价与再生机制,使煤炭等基础能源品体现应有的稀缺性,理顺煤、电的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进而以经济压力的传导促使企业节能降耗,在竞争中开发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并推动电力部门破除过度垄断与电价过度行政管制的实质性配套改革。二是在金融领域、国有资产管理领域推进与市场取向改革和价、税、财配套改革相呼应的改革事项,形成“最小一揽子”的新一轮改革配套部署。三是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数据统计系统,为配套改革和高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摘编自2013年7月29日《国有资产管理》)



一、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现阶段,国内社会经济宏观形势呈现为“内需结构失衡、消费需求不足、投资需求过热、就业门槛较高”的局面,所以迫切需要政府部门采取有效的财政政策以达到调控宏观经济的作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增长。为改变上述现状,政府部门积极实施扩张性赤字预算政策,该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社会经济的增长,但仍然存在融资利息负担过重等一系列问题。
  1.税收政策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税收政策是在社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演变而来的,所以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起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归纳而言,其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1)在税收政策的影响下,政府部门充分利用手中职权广泛筹集资金,以满足社会经济增长的需求;(2)税收政策能够引导更多的人将剩余资金用于投资或储蓄。从公共储蓄视角看,公共投资资金数额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税收收入,即税收收入越多,用于共同投资资金数额越多;反之亦然。由此可见,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2.除税收政策之外,财政支出也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首先,财政支出能够重新对公共储蓄资金进行科学合理配置,以起到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同时,财政支出还具有示范效应,引导着社会中的有效资金趋于正确的方向流动;其次,财政支出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效应。实践表明,税收政策减少了有钱人的收入,而财政支出则增加了穷人的收入。
  3.以导向为依据,可将财政政策划分为紧缩性财政政策、扩张性财政政策及中性财政政策,其中各类财政政策之间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一般而言,随着社会经济持续过热,致使社会总需求量过大,国民收入远远高于充分就业时的水平,此形势下政府部门为稳定经济,需实施紧缩性财政政策,以减少财政支出或增加税收的形式减少或抑制社会总需求量;相反,随着社会经济持续衰退,致使社会总需求量不足,国民收入远远低于充分就业时的水平,此形势下政府部门为稳定经济,需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以增加财政支出或减少税收的形式刺激社会总需求量增长,促使经济尽快复苏。除上述两种状况之外,政府部门为达到稳定社会经济的目的,应实施中性财政政策。
  另外,在财政收支稳定不变的状况下,可调整优化财政收支,以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除此之外,科学合理分配支出、不断提升公平服务水平等措施也具有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效应。
  4.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影响。首先,货币政策通过作用于总量以达到直接调整社会总需求的效应;而财政政策是通过改变总量中的分布与比例以达到间接调整社会总需求的效应。其次,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整力度较平缓,通常不会对市场机制产生较大的冲击力;而财政政策恰恰相反,其对经济的调整力度较大,且较易对市场机制产生强大冲击力。再次,货币政策以经济行为主体竞争作用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而财政政策以市场的供求关系与机制作用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最后,财政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既涉及到经济决策又涉及到政治决策,其与相关法律程序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因此不易于高效顺利实施。
  二、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策略
  1.转变政府职能。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的内涵和边界就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从整体上观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基本上沿着提高市场资源配置地位的道路演进。然而相对于市场的发育,政府职能调整显得滞后,出现了所谓“越位”、“错位”、“缺位”的种种现象。也就是说,我国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能力还未满足市场正常发展的需要。社会保障水平低下、城乡差距拉大、社会不公平感增加、环境持续恶化、粗放型增长屡禁不止等现实经济社会中的矛盾,不仅仅是市场失灵的结果,更有政府管理不到的因素。坚持以人为本,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这些信息都透露出我国正在加快政府职随转变的步伐。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切实解决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最终把政府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轨道上来。
  2.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该继续加强高速公路、铁路、航空以及通讯等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在产业方面要鼓励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大型装备技术制造业等产业部门形成国际竞争力;国土开发方面形成全面综合的开发格局,缩小东部、中部、西部的地区差距,合理规划和布局三个地区的产业结构,使全国实现协调、健康发展。
  3.财政政策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还应对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权力下放以及扩大地方政府的自主权这一认识上存在的误区,进行及时的认识与调整。在现阶段,由于社会对于和谐以及有效地经济发展的需求,稳定的国内财政政策环境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前提与基本,由此可见,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权力下放是由一定的条件作为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必须维护强势政府,强化中央在政府以及财政政策等方面的统一领导权,换言之,也就是要保证中央在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政策管理等方面所应具有的绝对管理权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思考如何把握中央政府财政制度、财政政策供给的意愿范围以及向中央政府索取有利于本地发展的财政政策以为其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就是对地方政府财政政府把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影响和作用的一个问题。
(摘编自2013年第10期《现代经济信息》)



上一轮财税改革已经过去20年,当时建立的分税体制及其所包含的激励机制已难以适应现在的经济结构。地方的支出责任和收入来源之间的错配将加剧,改革变得刻不容缓。
  一、支出责任的划分
  关于支出责任的具体划分,理论和国际经验均表明,除了国防、外交、外贸、宏观金融政策(全国性公共产品)等必须归中央,地方性交通、治安、消防、教育、环保、供水、下水道、垃圾处理、娱乐设施等事项必然归地方之外(地方性公共产品),其他许多领域(如跨地区基础设施,以及部分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职能)的支出责任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划分则要根据外部性、激励兼容等原则,并根据本国的历史、法律、政治体制等实际情况来确定。我们认为,在充分、具体地考虑每项支出责任的历史沿革和复杂性的基础上,将有较强“外部性”的司法、环保监管、食品和药物安全、跨区域基础设施等部分支出责任集中到中央,并建立将基础养老金(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归中央和地方管理的新体制。
  二、财政收入的划分
  为了保持地方收支匹配,在几年内必须给予地方约1万亿元(201 1年价格)的新的财政收入来源。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可考虑如下几种组合方案:
  方案一:将特别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改为在消费环节征收,同时划归地方。方案二:保持中央和地方之间75:25的增值税分成比例,将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2%,允许地方开征税率为8%以内的零售税。方案三:将增值税地方分享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到45%),将个人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分享比例提高1 0个百分点(到50%)。不论选择上述哪个方案,或者重新搭配后的某种组合,都应该考虑:(1)对经济和企业的冲击的大小。(2)体制的稳定性。(3)考虑未来地方新的财力的出现(如房产税、汽车牌照拍卖收入等),以及资源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重新划分(对在地区间分配十分不均的某些资源,资源税应该由中央与地方共享)等因素;(4)对地方政府是否会产生不良的激励;(5)应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收自主权。综合来看,我们更倾向于方案一。
  三、中央向地方的转移支付
  目前,我国中央向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过多,以公式为基础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过少,随意性强,透明度低,阻碍了公共服务均等化。另外,由于公式化的转移支付占很小比例,使地方无法对未来的转移支付收入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无法用其作为一个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来支持其发行市政债的偿债能力,阻碍了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
  建议在今后几年的时间内,设立专门的研究小组,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数量和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提高一般转移支付的总额和比重为目标提出具体操作方案,争取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提高到三分之二。
  (摘编自2013年7月25日中国改革论坛网)


《财税专题信息》2013年第8期(总第33期)                      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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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中国289个城市财政透明度大排名


去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选取了全国81个地级市政府和直辖市进行了财政透明度研究。2013年,该研究报告将调研范围扩展到了全国所有地级市政府(共285个,不包括三沙市)和4个直辖市。
课题组在去年报告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全口径财政透明指标体系,把政府收支的各方面都纳入,而不限于已纳入预算的收支内容,可以比较全面地评价地方政府财政公开与透明的现状。
透明度与社会环境和政治决心相关
调查显示,我国289个城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总体很低,即便是排在前30位的市级政府的财政公开情况也远未达到良好披露的水平。
前30名中,广东省占据10个席位,安徽省占据5个席位,山西、贵州、广西各有3个城市上榜;若按区域来划分,东部沿海省份和中西部省份,刚好各占一半;得分超过100分的城市仅有46个。
广东省的市级政府在财政公开方面居全国之首,居于中部的安徽省紧随其后,而华东发达地区则相对滞后。289个城市中,有5个城市的得分为个位数,其中,最后三名(白城、铜仁、定西)的得分为0。得分为0的城市,四大指标都未公布,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没有引起主要领导的关注。
而4个直辖市的财政透明度表现良好,除重庆排名第73位外,其余3个均在前30名内:上海(第1名)、北京(第2名)和天津(第28名)。据俞乔介绍,重庆排名低的原因主要是在“一般性预算(决算)与支出情况”部分得分过低,且未公布“专户与政府债务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与国有企业收支情况”。
政府收支四本账,不能只审一本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是财税体制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除了经常提的公开、透明外,规范、完整也是预算改革的目标,《2013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表面上看到的是财政透明度排名,其实是通过财政透明度看政府职能的变化。
“我们不能落后,但也不能超前”
安徽省六安市在2013 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榜中位居第26名。该市常务副市长王胜表示,过去地方政府最怕财政公开,也没有自律意识,现在是欢迎账目公开,一方面是约束干部,一方面也是保护干部,在群众的监督下,政府的压力反而小了。
课题组表示,在统计中,地方人大、政协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布较少:很少城市在公开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中,会细化到财政资金的使用主体,公开“人大事务”、“政协事务”等支出金额。
财政报告为何看不懂
在中国,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笼统得不能再笼统,而且是很“专业”的粗,导致公众看不清更看不懂。
对此,课题组表示,造成这个问题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财政信息公开得不全、不够详细。其次,财政信息公开的科目,大部分是按照财政部规范化的收支分类科目进行的,而这些名词本身可能距离大众比较远,较难“望文生义”,但这并不是单独某一地方政府公开方式的问题。
(摘编自2013年7月29日《中国经济周刊》)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研究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将更多财政闲置、沉淀的资金引导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以预见,这次财政资金的整改不仅有利于提高地方财政管理水平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将在多个方面倒逼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速。
  财政存量资金如何盘活
  从这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来看,中央很可能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第一,中央本级财政资金闲置较多。第二,由于财政资金管理不严格,18个省本级设立的财政专户多达478个,存款余额相当于其国库库款的44%。第三,拨付地方的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层层结存。对此,中央已提出了相关对策。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年初谈到下一步将逐步取消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部分属于地方事权且信息复杂程度较高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地方管理,对部分使用方向类同、政策目标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予以整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倒逼财政体制改革提速
  在政府的强力执行政策下,上述整改措施对于规范财政闲置资金,促进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将在短期产生积极作用。但更值得注意的是,整改的过程也是触及既有利益集团的过程,因此若没有更深层次的激励和约束制度来规范和引导它们的行为,最终的路径依赖也会使得政策的效果有限。
  政府在整改的过程中,必须及时推进相关的改革措施。实际上,这次国务院会议也提出了这方面要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要求把整改作为推进改革的“催化剂”,倒逼预算管理、审批制度、决策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我们也由此预期,新一轮财政改革将会借此走上快车道。
(摘编自2013年7月7日《中国证券报》) 


 
应对财政下滑仍靠“增收节支”恐难根本解决问题
 


面对当前的财政形势,一方面要切实强化“过紧日子”的理念,并将其作为长期战略融入财政运行过程;另一方面要通过一系列实质性配套改革,防控化解财政运行中的矛盾风险。
  首先,应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和财政支出范围,变“万能政府”为“有效政府”。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界定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各级政府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该政府承担的责任财政不能回避,该市场和社会承担的则由市场和社会负责。
  其次,调整和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充实和完善地方税体系,提高地方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以“营改增”为契机,明确划分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特别是加快健全完善地方税体系,壮大地方财力。地方税主要税种可考虑重点由以下两项组成:一是房产税。逐步整合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及时总结上海等地试点经验,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之一,保证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资金需要。二是资源税。原油、天然气从价征收改革已扩至全国,下一步应合理扩大资源税从价的品种征收范围,使之成为我国资源富集地区地方税体系中的支柱财源之一。
  再次是创新财政支持机制。把发展城镇化作为重点,调整和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促进进城的农民工在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与城镇居民逐步实现同等待遇,建立起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长效机制。利用财政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作用,缩小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居民消费需求。通过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增加财政科技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绩效。坚持不懈、不打折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尽可能缩减“三公”经费等支出,同时保证加大对“三农”和以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财政投入。对过多过滥的财税优惠政策进行清理、优化,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同时,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主体,强化绩效审计,加强绩效问责,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最后,尽快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债和地方融资平台,不能简单一棍子打死。应采取有堵有疏、疏堵结合的办法,把地方负债通过“治存量、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墙”等举措逐渐消化,并尽快通过法律与制度建设予以规范。
(摘编自2013年7月8日《经济日报》)



在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往往因投标能力、履约能力以及融资能力与大企业无法比拟而处于劣势。政府采购制度中引入信用担保,其针对的正是提升中小企业的投标能力、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这将有利于通过保障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平等权和有限的优先权,最终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的能力。然而,这么一个对各方都有利的政策却叫好不叫座。
  各地试水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如何突破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政府、和企业等各方一直在共同努力。近日,从福建省财政厅省首笔“政府采购贷款”已在厦门海沧发放到位。
  而从今年1月1日起 , 湖南省也在省本级和长沙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构筑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等多种信用担保机制,以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顺利组织生产、提高履约能力。中小企业只要提供履约保函就可申请支付合同预付款。
  政府搭台银企唱戏
  据了解,浙江省试点工作主要以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和国库集中支付作为履约保障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由企业向有关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且贷款远低于一般贷款利率水平。与其他省实践有所不同的是,信用融资无需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也未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从而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以体现浙江省倡导的“信用创造价值”理念。
  目前,我国各地开展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实践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 基本上可以理解为两种模式,即“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银行”。
  政策虽好却未必叫座
  在江苏省,具有政府采购招投标入围资格的企业均可在民生银行办理授信申请,只需提供相关资料,无须支付任何成本,即可取得相应的预授信额度,一年内可循环使用。
  相关专家表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制能否顺利开展,与配套机制的完善、细化密不可分。其中,企业的信用状况是首要问题,真实、权威、及时、全面、可查询的中小企业征信制度的确立,对于解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信息不对称,促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极为关键。此外,要有一个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服务平台。而在监督检查机制方面,监督检查的职责应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但过去没有关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监督检查,现在要重新确立。监督检查的内容除了试点方案的落实情况外,还应包括担保纠纷协调与处理。
(摘编自2013年7月18日中宏网)



财税改革涉及面宽并直接触及利益格局,必须在改革的紧迫性与可推动性之间寻求平衡。优先选择中央上划部分事权,有利于获取地方政府对改革的支持,有利于以事权划分带动财力重新配置,并配合“营改增”积极推进地方主体税建设;选择建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一定程度能给地方政府减负,同时有利于要素跨地区自由流动和控制系统风险,为经济运行和其他改革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大环境。我国现行财税体制框架由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确定。分税制改革是成功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适应,总体方向需要继续坚持。
  现行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确保改革能顺利推进,从着眼增量和长期角度,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制度设计上做了不少让步,在战略上做出了次优选择。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旧财税体制暴露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是宏观税负基本合理,但名义税负偏高,征管能力偏弱,征税成本偏高,非税和隐形负担重;税收总量问题不大,但结构问题十分突出;间接税强,直接税弱,劳动、消费税负重,资本、财产税负轻。
  二是政府分级分税方向基本正确,但政府间事权划分不合理、不清晰问题长期存在,导致财力配置不匹配,问题多发、效率偏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激励不相容问题突出;中央与省政府间体制比较规范,但省以下体制不健全、不稳定。
  三是在经济高增长支撑下财政状况良好,但随着经济减速和公共服务刚性增长,或有负债攀升,未来收支矛盾压力突出,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面临严峻考验。
  四是财税体制有效促进了地方竞争,但引导地方政府追求GDP规模和发展工业生产上比较有效,而鼓励地方政府改善公共服务、保护环境和引导人口集聚方面效果不理想。
  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总体思路
  财税体制是塑造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之间关系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推动财税改革,对政府自身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先导意义。
  应按照有利于要素流动、市场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稳定财政收入,调节差距,增强财政稳定性,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的原则,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既托住民生底线,更鼓励自我奋斗,既加强中央权威和宏观调控能力,又合理分权和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点内容
  1、以中央上划部分事权带动事权结构重构。按照事权优先于财权原则,重塑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责任架构。合理界定中央事务、地方事务、中央与地方共同事务、中央委托事、中央引导和鼓励性事务的边界,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事权边界。
  2、实施“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制度。实施主要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的、低标准均等化的“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制度,以促进人口自由流动,保障国民基本社会权益。
  3、以全面推行“营改增”为契机,加快地方主体税建设。按照先区域、后行业的原则,加快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全国推广。
  4、规范地方发债制度,防范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会计制度,编制政府资产表。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主体,提高地方融资活动透明度。
  5、完善基本财税制度,提高财政效率和透明度。实现全口径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国有金融资本)和社会保障预算。
  改革的突破口与优先顺序
  财税改革涉及面宽并直接触及利益格局,必须在改革的紧迫性与可推动性之间寻求平衡。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推广,引发政府间收入格局变化,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必然面临新一轮调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对人口要素的自由流动提出新要求,而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碎片化和不可接续携带问题成为一大阻碍。随着我国增长阶段转化,经济运行的不确定和脆弱性增加,建立最基本的国民安全网以守住风险底线紧迫性增加。
  优先选择中央上划部分事权,有利于获取地方政府对改革的支持,有利于以事权划分带动财力重新配置,并配合“营改增”积极推进地方主体税建设;选择建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一定程度能给地方政府减负,同时有利于要素跨地区自由流动和控制系统风险,为经济运行和其他改革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大环境。
 (摘编自2013年7月12日国研网)


 
《财税专题信息》2013年第8期(总第33期)                       他山之石
他山之石
 
 


从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委员会了解到,广州垃圾费将按垃圾实际排放量收取,其计量方式将分按袋和按桶两种。由广州市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试点方案(讨论稿)》显示,垃圾费按袋计量方式针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社区设定,按桶计量方式针对机关团体单位和有物业管理的居民社区设定;在按袋计量社区,居民需要到指定地点购买专用垃圾袋投放垃圾。
该方案明确:对于经分类的可回收物,将实行有偿回收;对于广州最需要减量的餐厨垃圾,居民若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出来投放则不用收费;对于有害垃圾也采取免费回收的方式;垃圾费按袋计量和按桶计量,在垃圾分类彻底的前提下,只针对其他垃圾征收。
(摘编自2013年7月27日《城市快报》)



北京通过运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集合信托等,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完善融资服务体系。
  “打包”贷款 破解担保抵押难题
  北京市经信委推出了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产品—“北京中小.成长之星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多家中小企业联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打包”,取长补短,统一组织、统一担保,通过信托公司统一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再把募集到的资金分配到各家企业。
  设创投基金 服务初创期中小企业
  发挥创投引导基金作用,服务初创期中小企业,北京市建立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改变了以往财政资金对企业进行直接补贴的方式,更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更多民间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入股创投基金。创投基金已与多家创投机构共同出资,入股了数十家参股创投企业。
  目前,北京市引导基金参股创投企业已对数十家中小企业进行了股权投资,主要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
  加大政策引导 合理控制金融风险
  北京市经信委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风险控制、资金补偿和考核奖励等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扩大对小微企业担保规模。同时,逐步扩大再担保资金规模和使用范围。
  今后北京市将完善政策,健全融资服务体系,整合社会各种资源,扶持中小企业,并将研究融资的创新产品,如软件企业如何将软件著作权资本化或成为抵押物等,找到适合北京小微企业的融资路径。
(摘编自2013年7月22日新华社)



近年来,重庆市积极构建“市场配置+住房保障”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实施“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分层调控,做到市场供需平衡、价格稳定、结构合理、秩序规范,努力探索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
  确保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
  自2010年以来,重庆市大规模建设公租房,打造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考虑公租房的保障属性和过渡性安置特征,重庆按人均20平方米左右设计住房保障标准。从2010年起,这个市规划实施“三年开工、五年建成、七年配套成熟”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计划,力争解决200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目前,已实际开工建设公租房4500多万平方米,竣工并交付配租1300余万平方米,惠及民众近50万人。
  按照重庆市对公租房制度的设计,凡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但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
  立足地产属性优化市场配置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介绍,按照“双轨制”住房供应理念,针对中端消费,重庆市围绕房地产的商品、不动产、金融品、资本品等属性,实施市场调节。在此过程中,重庆市调整房地产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制定合理的住房规划,控制房价收入比,确保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首先,将房地产投资严格控制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5%左右,调控房地产市场发展节奏。其次,按人均30平方米住房规划建设房地产项目。第三,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5:1左右。此外,重庆还强化规范土地市场,从源头上调控房地产市场。为此,该市提出了土地管理五条规则,实施土地先规划后出让、推进国有经营性土地出让招拍挂、实行熟地出让、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加强土地储备等。同时规范土地市场供应,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每年土地出让控制在三至四万亩,并且合理安排供应地块和出让时序,将经营性用地出让的楼面地价控制在当期房价的1/3左右。
  开征房产税约束高端消费
  针对高端住房消费,重庆市通过个人住房房产税(以下简称“房产税”)进行调节,做到“高端有约束”。自2011年1月28日起,重庆市按照国务院部署,以完善税制、调节分配、引导消费、便于操作为原则,制定了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在主城区对独栋住房,新购住房价格超过上两年商品住房均价2倍的住房,市外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人员所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开征房产税。
  (摘编自2013年7月5日《经济参考报》)


 
南京立法保护地下水源开发利用均设“红线”
 


《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经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南京在保护地下水资源方面已形成制度保障。
   《办法》在明确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实行许可制度的同时,对取用地下水作了明确限制,并增加了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内容,规定在修编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时,要引进地表水管理模式划分地下水功能区,确立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控制红线,确立地下水资源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摘编自2013年7月4日中国金融信息网)


 
深圳出台30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为了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深圳市政府日前出台了《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就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保障其发展空间、健全其公共服务体系等八方面提出30条措施。
    为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措施》分别从加大专项资金投入、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做出如下规定:
    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预算规模扩大为2亿元,市、区各类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每年资助小微企业的数量比例不低于60%。
    二是依法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投入一定资金,设立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
    三是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按规定免征印花税。
    四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深圳市企业注册登记费和发票工本费,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浮20%。
    此外,在政府采购层面,《措施》规定,市、区两级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的预算比例不低于3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在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摘编自2013年7月5日中国金融信息网)



天津作为直辖市下辖16个区县,财政整体综合实力较好。2000年~2009年,天津区县经济总量在不断壮大的同时,经济呈现发展不均衡、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致使各区县财政收入规模和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为了提高区县公共财政服务和保障能力,实现区县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天津市对下辖区县实行转移支付制度。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定了天津市对区县的分税制财政体制;2003年和2004年天津市对市与区县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到2007年,天津市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市与区县和区县之间的分配关系,将金融保险信托企业缴纳的营业税等市级固定收入改为市与区县分享收入,与之相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市级固定收入改为区县固定收入,进一步调整完善市与区县之间的分配关系。对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实行税收属地征管,调整完善区县之间的分配关系。
  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标准,剔除专项收入列收列支项目,一般预算支出剔除支出项目后,根据2009年决算数据测算,天津市只有宁河和蓟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存在2亿元的缺口;根据2010年决算数据测算,天津市区县基本财力保障没有缺口。财政部要求三年消化缺口,天津提前两年完成。
(摘编自2013年7月16日中宏数据库整理)


厦门市将出台意见引导民资投资财税政策予以扶持
 


厦门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提出从六大方面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厦门市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推动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节能环保、金融、生产性服务业等,并提出予以财政奖励、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民企技术改造有补助
    征求意见稿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及技术改造。对于厦门市注册的民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厦门市制造业企业,其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厦门市产业发展导向,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企业申请扶持年度在厦门市缴纳的地方级税收达到100万元(含)以上,且当年设备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给予10-20%购置设备补助。
    节能环保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节能降耗、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主要支持节能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项目,按照项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350元/吨标准煤的一次性补助。
    鼓励投资生产性服务业
    征求意见稿支持民营企业为提高专业服务在产品价值中的比重发展社会化的专业服务,组建成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独纳税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成立起两年内缴交的企业所得税3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民营企业以制造业为基础开展总集成、总承包,实施的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开发工业旅游资源,经国家、省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工业旅游示范点,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品牌企业最高奖励15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加大财政支持品牌企业力度。对民营企业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150万元,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获得厦门市质量奖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省级质量奖,视同获得厦门市质量奖,并给予同等奖励。
   (摘编自2013年7月12日中国中小企业网)



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财税收入进一步向下倾斜,以纾缓县乡财政压力。
  《意见》明确,自2013年起,将省级分享的一般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石化企业增值税,胜利石油管理局增值税,电力生产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高速公路和铁路运输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全部下划市县,作为市县财政收入,属地征管、就地缴库。
  山东将建立统一规范的省市税收增量分享机制。自2013年起,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含企业所得税退税,下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入比核定的2012年收入基数增长部分,由省与市县按照15比85的比例分成。
  为减轻上缴市县递增上解压力,山东将取消原体制递增上解政策。《意见》要求,及时调整理顺和规范市以下财政体制,将省下划的税收以及目前县域内属于市级的税收,尽可能下划到县,并在财力上重点向财政困难县(市、区)倾斜。所辖县域人均财力差距较大的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区域内横向、纵向财力分布格局,缩小县域财力差距,提高县级财力保障的均衡度。
(摘编自2013年7月9日一财网)



在扩权强县中,理顺省以下地方财政管理体制
  2007年到2010年,四川省扩权试点县由27个增加到59个,财政体制调整是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是减少省、市、县税收收入共享范围。共享税种由原来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6个减少为5个,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部下放县级管理;二是降低省分享收入比例。省级分享收入比例由原来的27.5%降低到22.5‰降低5个百分点;三是建立增收返还机制。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县“五税”收入每年超过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部分,省、市分享部分返还50%;其他县,省、市分享部分返还30%;四是完善市县财政体制,实行彻底的税收收入属地管理,规范市级收入分享比例。市级分享收入比例不得超过15%,原体制下未参与县级税收收入分享的市,原则上仍不得参与县级收入的分享。
  完善省对县财政激励约束机制
从2003年起,四川省制定并实施了《省对市(州)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对县级财政收支和管理实施动态综合考核。2005年,为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结合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州)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通知》。
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切实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
  四川省先后出台了《四川省省对县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以及《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2005年四川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办法》、《关于对全省县级财政实行分类指导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省级专款切块到县试点办法》等多项制度,转移支付制度建设逐步规范。
  建立偿债机制,逐步消化县乡债务
  省级财政对直接债务减少的县(市、区)给予了专项化债激励性财力补助。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作为化解县乡政府性债务的突破口,建立化解“普九”债务激励机制。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省级财政超收资金等措施,积极筹集化债补助资金并预拨各地,有力推动了县级政府的化债工作。
(摘编自2013年7月16日中宏数据库整理)



美国实行的是三级政府构架: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拥有分税制分级财政体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一般财政收入、公共事业收入、酒类储备收入与保险信托收入。其中一般财政收入又由政府间转移支付、税收收入、使用者付费和专项收益税款组成。地方收入中来自州政府的转移支付与税收收入并重,成为两大支柱来源。地方收入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独立的税权。财产税为地方政府收入的稳定来源。在州宪法范围内,各级地方政府还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税收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一般不到35%,其中财产税占大头,而销售税和所得税所占比重较轻,尤其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极为有限。对于与GDP挂钩的财政收入,如所得税(尤其公司所得税)、销售税等,美国将其归由联邦或州政府收取,这样更有利于联邦和州政府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整体产业布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工业聚集。
  健全的转移支付制度。美国州与地方政府承担了较多的事权。地方政府如果仅凭借自己获得的收入维持政府的运作,公共服务的供给会面临很大困难。因此美国州政府的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联邦政府的转移支付。强有力的转移支付在支持州与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同时,也对州与政府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和制约。上级政府的监督配合选民的民主监督,有力保障了州与地方政府资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发债权的限定。美国州与地方政府都有发债权,主要发行市政债券。为了遏制市政债券“地方政府无节制”现象,州和政府发行债券都要经过公众投票批准。
  地方财政收入透明度高,各项收入均有源可溯。美国的地方政府并不对州或联邦政府负责,而是对辖区内居民负责。地方财政收入与GDP脱钩,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对各经济部门的依赖性较小。这一方面较大地降低了地方政府为了创收而投身地方经济建设的冲动,另一方面也促使地方政府为提高财产税收入而迎合居民意愿、改善地方环境、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也为了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而加强政府间配合与合作。
(摘编自2013年7月16日中宏数据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