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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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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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专题信息》2014年第1期(总第38期)                       财税时讯
财税时讯
 
2014年财政支出大幅向民生倾斜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2012年,要把改善民生摆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
  2012年我国将支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此外,要更好地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2012年还将进一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扎实落实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的分析评价,确保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
  2012年我国将积极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并适当提高报销水平。完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医药费用支付制度。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与此同时,要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在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1500多元的基础上,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还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央财政分别按月人均15元和12元增加补助资金。为更好地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增加补助资金,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补助力度。
  在国家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加大民生领域一揽子的投入,势必增加财政的负担。对此,谢旭人坦言,2012年全国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收入增幅或将回落。
(摘编自2012年2月3日《中国经济时报》)


 
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基金支持小微企四政策支持
 


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几项方案。
  四大政策提供财税融资支持
  首项便是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
  在此前已经对小型微型企业有多项税费减免的同时,会议还要求,3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全国工商联年初的一份报告显示,10%的中型企业、80%的小型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小型微型企业面临在贷款时基本无法享受基准利率等问题,处于“融不到、用不起”的两难之中。
  会议用较大篇幅阐述了未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进一步举措,包括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等。
  拟扶持3000小企业创业基地
  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全哲洙曾表示,要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给予有力的政策倾斜,加快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步伐,首先要让小型微型企业从正规渠道得到资金,生存下来;还要让小型微型企业以合理的价格“用得起”资金。
  国研中心副主任侯云春对此也表示赞同。他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需要发展一些分支机构比较发达、“毛细血管”遍布全国各地的全国性大银行,针对中小企业搞金融业务。
会议还称,中央财政将扩大技术改造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完善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技术创新。
  依照会议内容,未来我国还将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并建立和完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摘编自2012年2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


 
财政部考虑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有望扩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讨论和决定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
  贾康表示,最近财政部领导表达了对房产税改革试点积极总结经验和考虑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意见,这是一个很明确的政策信号。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改革逻辑里面,将会认识和思考怎样在中国进一步打造财产税,怎样使房地产调控在制度建设方面得到更多实质性推进以及怎样深化配套改革、构建地方税务体系,怎样强化从收入到财产的再分配机制,怎样抑制房地产在运行中间的泡沫等。“至于是哪些城市,目前还很难确定”。总而言之,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大方向是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来逐步替换“限购令”这样的行政手段。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人大教授安体富也表示,未来房产税肯定会扩大试点,直至全国推行。今后其试点范围的扩大,应该还是首先面对发达的大中城市,也就是高房价地区,以便抑制其房价的过快增长,发挥房产税的调节作用。他认为房产税今后扩大试点时,应逐步改革其征管方案。目前征收对象狭窄,只涉及新房和别墅豪宅等情况。今后新的试点应该将居民现有大户型和单价高的住宅也逐步纳入,而不只是针对新房征收。
(摘编自2011年12月8日《京华时报》)


 
 


继上海2012年1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目前多个省市已相继向财政部提交申请,希望进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预计新一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容或将加速推进,有望在下半年启动。
    有消息称,北京日前已公开表示申请加入试点范围,此外正在申请的地区还包括深圳、江苏等省市。分析认为,北京实施增值税“扩围”试点之后,将为北京市相关行业、产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服务产业结构,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在2011年12月份举行的全国财政大会上,上海周边多个省市也纷纷表示正在酝酿申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部省份的一些城市则希望将改革试点作为优惠政策,以增加竞争优势。
    一直以来,增值税“扩围”都被看作是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第三产业企业也希望由此消除重复征税,减轻税负。增值税在上海局部行业试点后,将会对周边地区及相关产业造成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周边省市的物流业和服务业竞争力优势。
   (摘编自2012年2月1日中国会计网)


 
《财税专题信息》2014年第1期(总第38期)                      理论分析
理论分析
 
 


回顾我国2011年的财税改革,可以说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交上了一份较满意的答卷。多年迟疑不决的改革,在内外压力共同作用下,终于有所松动,大有向改革“深水区”推进、突围之势。
  按时间先后顺序,大致可以梳理出以下重大事项:
  ——房产税试点。1月28日,率先选择上海和重庆两市开始征收房产税,开启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向居民(自然人)房产在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之先河。
  ——预算公开。4月14日,科技部第一个公开了“三公”经费,揭开了中央部委向社会公开的序幕。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具体事宜。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今后“三公”经费将会在省及省以下政府级次逐渐推开。至此,几年前社会热议的“三个3000亿”一事,终于向纳税人有了一个明确的官方答案。
  ——个人所得税改革。4月25日,全国人大将初次审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草案在网上公布后,引发了一场空前规模的社会大讨论,征求意见数量超过23万条,创历史之最。6月30日通过9月1日实施的个税法修正案,一下子将工薪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至3500元,超出起初设计的目标(2500元或3000元)。根据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改革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28%降至7.7%,纳税人数将由8400万人降至2400万人。新个税法自9月1日实施以来居民受惠达600多亿元。
  ——资源税改革。9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等三个法律性文件,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这是继新疆及西部地区试点后,资源税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其核心内容,就是变“从量定额”计征为“从价定率”计征。
  ——地方债试点。10月20日,财政部下发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选择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此次选择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试水,以及日后的全国性试点,一个重要信号就是中央政府要赋予地方政府有限的举债权。地方债试点,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期待着通过完备市场约束机制的引入,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融资权的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亦称增值税“扩围”改革。1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酝酿十几年的增值税“扩围”改革总算走出了实质性一步。
  ——结构性减税。12月25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传递出一个重要讯息就是结构性减税,包括降低部分商品关税、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选择上海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涉企收费项目,等等。这些改革,绝大多数是“老”政策的延续,个别则是“新”举措。
  2011年我国财税改革仅仅迈出了很小的一步,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触及,难以解决长期累积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由于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制约,国内日益旺盛的民生支出需求,以及近十年来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繁荣,我们的改革显得信心和动力不足,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而某些个案式、试验性和选择性改革,由于受部门或集团利益的左右,又出现了碎片化、摇摆状的问题。
  当务之急,要切实抓住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有利时机,尽快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着力于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有效克服既得利益的束缚,特别要在政府间事权财权界定、财政转移支付改进和现代税制完善上,尽快迈出坚实步伐,取得实质性突破。
(摘编自2012年1月13日中国会计网)



2011年末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2012年继续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不是对2011年的全盘复制。鉴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已经发生实质性变化,2012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在实施重心与操作上都有新的变化。
  总量看赤字 结构看收支
  对于积极财政政策,就实际内容而言,可以从总量和结构两个层面加以把握:总量看赤字,结构看收支。
  在总量层面,主要看预算赤字的增减情况。如果今年的预算赤字比去年多,意味着今年的财政政策是趋向于扩张的;如果今年的预算赤字与去年一样多,意味着今年的财政政策是趋向于中性的;如果今年的预算赤字比去年少,则意味着今年的财政政策是趋向于紧缩的。在结构层面,可以从把握增支和减税的对比关系入手。在既定规模的预算赤字约束下,可以有增加支出和减少税收两种操作。一般而言,增加支出较之减少税收所带来的扩张性效应往往更大、更直接;减少税收较之增加支出所带来的扩张性效应则相对柔和、间接。
  将这两个层面的分析线索应用于2012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操作,可以得出的基本判断是:在2012年,就总量而论,把通过举借国债弥补的赤字和动用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的赤字合并计算,预算赤字将在去年的基础上有少许增加,或将与去年的规模大致持平;就结构而论,有别于以往以“增支”为重心的操作,“减税”将成为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载体。
  减税操作应同税制改革的方向相对接
  作为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载体,当前正在推进的减税并不是全面减税,而是结构性减税,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目标的双重性:一方面,要通过减税适当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促进整个税收收入结构的优化。也就是说,将减税操作与税制改革的方向相对接,是结构性减税的题中应有之义。
  说到税制改革的方向,特别是着眼于优化税制结构的改革,自然要涉及对我国税收收入结构的判断。当前我国税收收入的70%以上是间接税,而间接税作为价格的构成因素之一,通常可以直接嵌入商品售价之中,属于可通过价格渠道转嫁的税;我国税收收入的90%以上是由企业缴纳的,而由企业缴纳的税作为企业生产或经营成本的构成因素之一,通常也要极力挤入商品售价之中,属于有可能通过价格渠道转嫁的税。可以说,由企业法人缴纳、走商品价格通道,既是我国现实税收运行格局的两大典型特征,也集中体现了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税收收入结构的失衡状况。
  这种失衡的税制结构和税收收入结构,不仅在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遭遇了一系列的麻烦,而且在全球经济走入持续震荡的背景下,其弊端越来越充分地显露出来。
  如同经济结构处于非调整不可的关口一样,我国税制结构以及由此形成的税收收入结构也到了非调整不可的地步。调整的方向就是:在适当降低宏观税负水平的前提下,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减少来自于企业缴纳的税,增加来自于居民缴纳的税。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减税的主要对象应锁定增值税
  鉴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需要,在财政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放大结构性减税的效应,无疑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着眼点。由于增值税在所有流转税中的块头最大,而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已经公布,营业税终归要被增值税“吃掉”;特别是倘若不同时出台其他配套措施,“扩围”后的增值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份额将升至50%以上,比重明显偏高,所以,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对象显然应锁定于增值税。已经公布并在上海实施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已打开了这一通道。随着这一方案2012年在上海实施并逐步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从总体上讲,它至少可在以下三个方面带来实实在在的减税效应:其一,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地盘”,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所承受的重复征税现象将得以减少,从而减轻税负;其二,因增值税转型改革所带来的营业税税负相对上升现象将趋于减少,从而减轻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的税负;其三,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时引入两档新的较低税率,增值税的整体税负水平将趋于下降。
  可以预期,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行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广的基础上,不仅是增值税,而且包括其他流转税税种在内,都将迎来一场旨在降低税负水平并进一步完善流转税税制的重要改革。由此而腾出的空间将为增加直接税、进而推动旨在优化税制结构的整体税收改革铺平道路。在以减税为重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布局中,包括着力改善民生、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等在内的一系列围绕增加财政支出的举措也将同时实施,从而构成一道新的收支两翼彼此协调、互相策应的2012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风景线。
(摘编自2012年2月1日《人民日报》)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城乡发展不平衡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之一,其中城乡公共服务非均等的问题尤为突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统筹城乡发展并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内容,也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解决的首要问题。可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前我国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型问题。
  一、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界定
  (一)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和范围
  公共服务是政府为行使其职能提供的包含着价值判断的、为社会公众所共同享受、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社会公平为目标的产品和服务。根据社会公平原理、以人为本的理念,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范围应该包括以下四大方面:一是公共安全服务;二是社会发展性服务;三是基本民生性服务;四是个人发展性服务。
  (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特征
  特征一是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复杂的财政命题。特征二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的重要职能。特征三是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不等于平均主义。
  (三)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阶段性
  由于我国当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化的中后期,经济社会正发生着转轨变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将会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并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特点呈现出相应的阶段性特征。初级阶段,通过城市反哺农村,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高级阶段,实行城乡人均公共支出均等化,达到城乡公共服务一元化的最终目标。
  二、城乡公共服务的差异及其原因分析——现行地方财政制度的缺陷
  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与城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差异明显、基础教育发展严重失衡、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差距较大、劳动力就业机会不均等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等方面。地方财政制度的缺陷是导致城乡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重要原因。
  (一)二元化的财政支出形式
  在二元化的财政支出形式下,政府对同一种公共服务,在城乡居民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上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安排。在城市,195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政府对城市职工在吃、穿、用、住和医疗等方面担负着保障责任。在农村,实行家庭土地承包制后,家庭成为基本核算单位,对公共服务所需成本进行分摊。正是由于二元化的财政支出形式,致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最终从政府那里所获得的公共服务存在很大差异,并造成了城乡公共服务存在巨大差异的现状。
  (二)地方分税制不健全
  1.政府事权划分不清晰。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主要依据是1982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两个法律文件,即《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法》。虽然其对中央与地方政府各自的权限作了规定,但对各级政府的事权未能作出严密、科学的论证,缺乏明确、具体的划分,也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因而,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调整主要通过政府文件来进行,造成了事权调整的随意性和非理性。
  2.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随着分税制改革的进行,在中央税收比例增加,事权下移的同时,地方税收比例减少,而地方事权负担持续加重,使得税收收入的比例和政府承担的事权不匹配。
3.基层政府的财政困境。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起,由于共享税分配比例低,税源有限,减少了县乡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加上工资刚性,机构膨胀,行政开支过大等因素,致使县乡政府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
(三)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按转移支付形式划分,目前我国中央财政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有三大类。一是税收返还。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三是专项转移支付。中央政府用于非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则偏多。这种转移支付结构对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十分有限,不利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三、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地方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途径
  (一)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合理划分政府事权
  第一,明确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来弥补市场失灵,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要从“以追求GDP增长为任务”向“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转变。
  第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首先,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将过去分散提供的农村公共服务纳入统一的城乡公共服务内容体系内,使农民在基本公共服务上能享受国民待遇。其次,在建立城乡公共服务内容体系的基础上,编制公共服务的具体项目标准和经费标准。最后,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应承担的事权,并将其上升到制度和法律的层面。
  第三,重点确保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现阶段,除了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供给,清晰界定政府间事权,还应结合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的现状,在制度设计上重点倾斜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二)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预算体制
  1.建立完善的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体制。当务之急是相应于各级政府所承担的事权,赋予其相匹配的税收权利,建立起以规范、稳定的税收收入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收入预算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筹资模式,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稳定的财力支撑。
  2.建立完善的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体制。将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分解为支出事项形成支出预算内容,并筛选现行支出预算内容,进行调整和重新排列,按照“因素法”和“零基预算法”编列公共支出预算体系。
  3.确定支出预算与收入预算的对应关系。应该建立以税收收入为主体的收入预算体制,并以此为确立支出预算的基础。非税收入部分则用于弥补公共预算缺口,弥补当期公共预算缺口的剩余部分不能动用,应当作为财政储备用于弥补未来的公共预算缺口。
  (三)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制度的均衡作用要通过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转移支付“三位一体”才能发挥出来。第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并通过法律形式将其规范化;第二,提高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充分发挥转移支付制度的均等化功效;第三,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大江大河治理、扶贫开发投人等方面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第四,逐步推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并完善省以下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四)改善基层政府财政困境
  一是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二是壮大乡镇企业,通过乡镇企业的纳税为乡镇政府提供主要的财政支持;三是通过推广土地流转制度,培育农村资本市场,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来增加乡镇财政收入。
  (五)完善城乡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
  应该吸引各种非政府组织加入到公共服务供给中来,建立以政府供给为主体,多方参与的多元化供给模式。例如,通过合同、购买等方式,将公共服务的供给承包给其他主体,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具体而言,应该以不同公共产品的不同特征为依据,形成公共产品的多样化分类供给体系: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纯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而如交通基础设施之类非竞争性不足容易造成拥挤、供水供电等排他性不足容易造成自然垄断的准公共产品,可以由企业作为供给主体。
  (摘编自2011年第12期《改革与战略》)



一、城乡统筹发展的内涵及重要意义
  统筹城乡发展是党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破解“三农”难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城乡统筹体现到具体的战略操作层面,即是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方针。一是按照“多予”的原则,加大公共财政的力度,使国民收入和社会资源的分配向“三农”倾斜,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由此突破农村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二是进一步调动包括城市、农村在内的一切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引导非农产业和城市反哺农业和农村,充分利用城市经济和非农产业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正确把握新阶段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趋势、新矛盾、新挑战的基础上提出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杭州市城乡统筹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城乡统筹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机制和根本途径,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综合生产力快速增强;二是农村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安全饮用水人口累计已达165.04万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9.4%,行政村等级公路通村率、通村公路路面硬化率均达100%,乡镇日用消费品连锁超市、行政村日用消费品村级连锁便利店覆盖率达100%;三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民生条件不断改善,建成农村卫生服务机构1900个,覆盖率达90%,建成村(社区)文化活动室2025个,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广播“村村响”行政村覆盖率100%,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四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到2009年底,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6年保持了在高基数上的两位数增长,达到11822元,与“十五”末相比,年均增长11.5%,平均每年增加1000元以上。
  但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东快西慢、东强西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仍是杭州市农业农村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三、杭州市财政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杭州市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提升公共财政管理能力,不断调整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形成了科学发展兴“三农”、全面建设新农村的良好氛围。
  实践证明,通过政府引导、财政投入的支农模式能够有的放矢抓好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从而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引领作用。但随着新农村建设工程的日益扩大和蓬勃发展,这种单一的支农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的需求,在推进的过程中,其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也逐渐凸显,最终暴露出了财政支农模式的短板所在。与此同时,近年来,一股新兴的社会支农力量正在异军突起,他们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成效。支农模式正在逐步朝多元化发展,这也将成为未来支农的大方向,城乡统筹的重要抓手。
  四、支持城乡统筹的财税政策机制构建
  统筹城乡发展是全社会的长期共同责任。政府在加大财政政策引导的同时,也要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通过公益金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企业的积极参与。只有全社会动员起来,共同为统筹城乡发展贡献力量,“三农”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
  (一)财政引导机制
  1.巩固现有的资金渠道,确保每项资金渠道来源充足。目前,杭州市涉及城乡统筹发展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预算内“农林水事务”资金、造地改田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耕地开垦费、水利建设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这些资金都应明确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财政部门除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稳定现有的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外,更应切实加大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力度,逐步提高城乡统筹资金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凸显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地位。
  2.开辟新的支出渠道,以满足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需求。(1)加大土地出让金对城乡统筹发展的投入。目前,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明显不足。(2)建立区县对口协作机制。从援疆、援川等对口援建工作的经验看,加大区县的对口协作将是一项双赢机制。(3)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城乡统筹发展的投入。为符合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建议将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来源于农业的部分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为名符其实,应当积极建言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可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
  3.建立政企合作机制。通过政策引导,激发市场投资活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良性的政企合作机制。2011年市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新战略和新路线,中心镇的建设为企业参与城乡统筹发展建设提供了操作平台。中心镇的发展,必将联动农村小城镇群经济的进步,进而带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二)税收引导机制
  1.对现行的农村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税务部门应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出发,以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为指导,统一梳理与各项农村政策相联系、相配套的涉农税收优惠体系,做到既全面又具体,既系统又便于操作。
  2.建言调整现行的涉农税收政策。(1)出台完善一系列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税收政策,向“三农”倾斜。(2)建立城乡互动的税收优惠制度,鼓励城乡之间人才、资金的交流与互动。
  3.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工作。
  (三)农村公益金投入机制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为农村公益金的设立提供了契机。设立农村公益金的主要目的是集聚企业捐赠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投向社会重点关注的农村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目前,全国尚没有设立农村公益金的先例,相关的财税支持举措均有待推进。
  1.出台财政政策引导企业捐赠。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出台引导企业投入农村公益金的有关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调动企业捐赠的积极性。一是对捐赠企业给予资金、项目的优先支持;二是对捐赠企业的涉农项目进行额外补助;三是对捐赠企业申报财政支农项目从高补助。按照捐赠额大小财政补助比例相应上浮一定幅度,对于捐赠记录良好的企业在申报财政支农项目时可按资助上限补助。
  2.完善税费政策引导企业捐赠。税务部门应进一步整合梳理现有的税费政策,在税费减免权限的范围内给予捐赠企业最大的减免幅度。同时,进一步建言出台针对企业捐赠农村公益金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如进一步加大农村公益金捐赠的税前扣除力度,对捐赠额达到企业利润总额一定比例的企业实行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3.扩大农村公益金影响力。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对捐赠企业进行不定期的宣传报道,扩大这些企业的社会影响力,进而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通过宣传报道激发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营造“捐赠农村公益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舆论氛围。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可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档案,将企业捐赠农村公益金的情况纳入企业等级评价体系,通过这一方式增强农村公益金的吸引力。
  4.健全农村公益金管理机制。(1)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可组成农村公益金管理小组,成立农村公益金使用管理机构。(2)界定农村公益金使用范围。农村公益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农村公益项目的建设;包括农业设施、水利建设、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文体设施等当前受社会重点关注、广大农民急需的农村社会公益项目的建设和维修。(3)建立多元化的监督机制。要积极推行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定期公开农村公益项目、公益金的运作情况,实现信息公开与财务透明。同时开辟畅通的群众反馈渠道,吸收群众的集体智慧。通过调动社会的监督力量,确保农村公益金资金使用的透明化、公益项目的质量化。
(摘编自2011年第11期《地方财政研究》)


 
《财税专题信息》2014年第1期(总第38期)                      特别关注
特别关注
 
解读2012积极财政政策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财政各项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重大决策
  2012年,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是好的,进一步发展具备不少有利条件。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国内需求潜力巨大;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活力迸发;财政金融运行稳健,调控回旋余地较大。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
  一是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二是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三是推动物价上涨的因素仍然较多。此外,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局面更加复杂,经济金融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
  总的看,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但面临的形势将更为复杂严峻。在这一大背景下,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继续发挥财政政策的支持作用。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2012年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关键是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一是着力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预研、预判、预测,深入分析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准确把握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把改善民生摆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而为,量力而行。三是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着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涵
  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和引导居民消费。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的各项政策,实施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措施,促进增加农民收入。
  努力保障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增加主要农副产品供应。推进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办法试点。加强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投放,做好生活必需商品、重要原材料进口。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保持合理的中央财政基建投资规模,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民生投入,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更有力地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在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各种论坛、研讨会、庆典等活动,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科技支出结构,保障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
(摘编自2012年2月3日《半月谈》)



土地财政,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从1994年至今,土地出让金不再上缴中央财政。从此,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许多地方,第二财政早已超过第一财政,成为经营城市发展GDP的不二法宝。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城市平均数——土地出让金约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0%。
“土地资金—城市扩张—GDP增长”单一城市发展模式,也曾是厦门中心城区——思明区的发展之路。这里房地产业税收比重一度占到五成以上,撑起思明经济半壁江山。随着中心城区土地供应减少,房地产业已经不能再成为支持产业,唯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有出路。最新数据显示,思明区房地产业税收比重下降至26.99%,但是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27.17%。房地产业税收比重持续下降,而财政收入不降反升,思明区是如何做漂亮“转身”的?
“现代”服务业“抢滩”支柱产业
思明区提升产业层次,转变发展方式的着力点——服务业。目前思明区服务业比重超过了80%。传统低端、粗放式的服务业业态悄然退场,一批规模大、业态先进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纷纷入驻。
现代服务业以占地不大产值大,污染很少税不少,“堆头”不大拉动大的优势得到了地方政府认可。在思明区委书记游文昌看来,服务业走向“高端”就是要从固投拉动转向消费投资均衡拉动。
抢占高端服务业先机的思明区,在厦门乃至整个海西连创数个“第一”。即将开业的源昌凯宾斯基超五星级酒店是厦门目前已建的最高楼和最早使用单元体玻璃幕墙的建筑物,财富中心既是福建省首幢国际级写字楼又是福建省首个申请中国绿色建筑认证的公共建筑。短短两年多时间,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安永、德勤、毕马威齐聚思明区。
“螺蛳壳里做道场”同样精彩
“螺蛳壳里做道场”,思明区走出一条靠“楼宇经济”,向“空间”和“高度”要效益的发展道路。
楼宇经济是指在现代商务楼宇密集的区域,以写字楼为载体,通过开发、出租、售卖等多种形式引进企业,从而产生税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如今,楼宇经济已经成为思明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走进连续多年摘得亿元楼桂冠的国际银行大厦,记者发现这幢“装”有97家企业的大楼,去年纳税总额已超1.9亿元,每家企业平均税收近200万元,每平方米出租面积产生的税收达3446元。一幢商务楼宇每年创造的税收少则上百万元,多则上亿元,呈现出了楼宇经济的“财富效应”。目前,思明区全区商务楼宇数达94幢,已有8幢一年的纳税总额超过亿元。最新数据显示,思明区以约占厦门5%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厦门市约29%的GDP和20%的财政收入。
一“高”一“低”“调”出好未来
厦门市是国家首批8个低碳试点城市之一,如何发展产业,发展什么样的产业,都关系到是否做到低碳。于是思明区提出了“高端产业、低碳发展”的发展理念。
如今,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产品成了思明企业提升竞争力的有效手段。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思明区的光电产业产品“熠熠发光”。从厦门走向全国,这意味着具有低碳“功能”的高新技术产品不仅能赚钱还大有“钱途”。三安光电公司拥有千余台(套)国内外最先进的LED外延生长和芯片制造设备,已实现年产外延片近百万片、芯片200亿粒的生产规模。产能规模居全国第一,占国内总产能的一半以上。与三安光电一起形成半导体照明和光伏产业集群的还有华联电子、巨茂光电、光莆电子、信达光电等。
据了解,目前,思明区有高新技术企业100多家,占厦门市的两成以上。
(摘编自2011年11月6日《光明日报》)


 
 康:财政良策支持经济创新
 


宏观政策从双松转为一紧一松
  2011年度中国宏观经济的基本情况是:“上一年稳妥指标GDP已经走高到10.3以上,而且出现了通胀压力,所以在上一年年尾,我们决策层明确决定宏观政策要从原来的双松搭配转为一紧一松的搭配,货币政策回归稳健,而财政政策有必要激进一段时间。总体的意图就是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适当稳定性的同时,应对情况变化,增加它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给经济适当降温,更好地提高增长质量,加快结构优化,贯彻科学发展观。”
  预计整个经济运行还会继续走低
  从国外国内两个角度来看。国际上,主要就是大家都意识到了美债危机之后的欧债危机,它来头不好。现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使大家不得不注意,到底世界经济会不会由于在希腊主权债务危机冲击之后,比它分量大得多的,意大利这个欧元区第三大经济体代表,它的主权危机带来的欧元区的剧烈震荡。如果欧元区出比较大的变故的话,有可能拉动世界经济的其他的一些发达经济体跟它一起走低而出现所谓的总体的二次探底,一旦真的发生二次探底,中国不可能独善其身,这是一个巨大的外部的不确定性。”
  另外,从中国内部环境的变化来观察中国经济现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感觉到的困难在下半年有明显的加剧。预计整个经济运行还会继续走低,能不能防止它过快地走低。如果按照今年经济增长速度回落到9%出头,明年使经济增长速度回落到8.5%,或者比8.5%再低一些,但不击穿8%的水平,这个过程是比较柔性的过程,应该是可以接受的。但我们不能不提防,外部和内部综合作用加在一起,所谓的过快的下滑,这样的风险。这就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大家忧虑感。
  激进财政和稳健货币双策并进
  中央政治局的会议给经济工作会议定下基调,我们的宏观政治框架是不做改变的,要继续实行激进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个调整措施表明我们的政策当局已经注意到,需要根据新情况在预调、微调和相机抉择概念之下,政策回望方面考虑一些现行政策当中更带有弹性的优化措施。这样的货币政策改变方向的操作,它是不是代表货币政策以后整个的转型呢,这并不能急于下结论。现在我们的框架没有变,但是在继续总体稳健的同时,它已经有了适当的相机抉择概念下的调整。
  构建可持续地方分税分级体制
  结构性减税应该成为我们一个长期坚持把握的政策重点。因为它就是要培育市场主体更好地发展,通过市场主体得到更宽松的政策环境,来发挥、搞好、搞活这样的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之上,千千万万的各种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小微企业的聪明才智。打造这个环境是关系到我们长远发展的一个制度框架,所以结构性减税这个文章应该做足。
  另外,从全局来看,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要启动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改革,它总体来说就是一个减税措施,而且是一个很重大的减税措施。它使我们原来的营业税覆盖的交通运输、建筑、安装,还有服务业这些市场主体,可以免除原来的重复征税的约束而放开手脚,使那些有能力、有潜力做专业化细分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能。通过专业化细分,他们就实现升级换代,提高自己服务的质量,在竞争中间提升性价比,使老百姓获得实惠。
  走创新道路会得到财政支持
  在中央政治局的工作要领对全社会公布之后,经济工作中的民生问题,在增加有效供给方面,会进一步采取一系列的动作。而财政政策在这里面要发挥特别积极的作用。走创新国家道路,企业的创新活动也要得到财政政策更好的支持,企业的研发投入应当和我们有关的税务部门积极对接。让他们认定之后,按照现在的政策框架得到所得税的抵免。这些企业界的朋友应该注意,自己应该利用的支持政策和优惠政策要争取用足,但有必要与税务管理部门和有关的财政部门等等加强信息沟通。财政的贴息,它也是每年都要用的,贴息支持什么?财政贴息,加上必要的信用担保,和可利用的银行贷款,就要支持经济生活里面的创新活动。如果你是战略性新型产业里边的一个组成部分,那更应该理直气壮地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得到应该有的政策支持。
(摘编自2012年1月12日《天下潮商》)



在理财模式上加快转型
  一是重要支出的保障方式要从短期安排向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转变。特别是对属于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长期支出,解决人民群众的教育、文化、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如,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广东制定实施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二是保障民生要从单纯强调政府责任向引导社会参与、实现共建共享转变。一方面,制度要公开,让人民群众充分地了解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花了多少钱,用在了什么地方,取得了什么实效。另一方面,公共财政支出必须发挥杠杆和引导作用,创新投入方式,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建设,形成强大的合力。
  三是促进区域协调要从限于从经济增长上缩小差距和在本区域内配置资源向缩小人均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和实现区域间互促发展转变。
  四是促进完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要从二次分配领域向一次、二次、三次分配领域多层次着力转变。财政可以考虑通过支持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率和构建农业反哺机制,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大力发展产权、资本、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等方式,作用于一次分配领域方面,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积极发挥财政在三次分配中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在工作理念上加快转型
  一是民本文化。要秉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将民生优先、民生为重的理念贯彻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充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法治文化。财政工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各项举措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三是创新文化。要通过理财观念的创新、财政体制的创新和预算管理的创新,不断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手段,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的需要。四是科学文化。要强调财政工作的“科学思想”和“科学思维”,加强调查研究,善于运用财政经济理论指导工作,顺应市场经济和历史发展的规律,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五是竞争文化。财政工作既要促进公平,也要服从效率,更重要的是,通过在财政体制和财政分配领域引入竞争因素,促进公平可以更有效率的方式进行。六是绩效文化。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推行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
  在投入机制上加快转型
  一是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顺应市场规律、综合运用多样化财政政策手段。在促转变过程中,财政政策必须顺应经济增长、产业转移、社会发展等客观规律,一方面要集中财力投入,另一方面要透彻了解市场所需,把资金投入到最需要政府“扶一把”的地方。
  二是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推动建立多元化供给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财政支持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应由政府包办逐步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变,提供服务的生产主体由公办逐步向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多元投资转变,供给对象逐步从低收入困难群体逐步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社会群体转变。同时,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注重财政与金融等手段相结合,采取BOT、BBT、BT等多种形式,利用市场资源配置和私营部门优势进行有效供给。
  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在财政分配领域注重引入竞争机制,以竞争激发活力。针对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分轻管”的现象,广东将竞争引入资金分配领域,让申请资金主体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在管理方式上加快转型
  为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财政管理要更加注重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消除政府与社会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财政决策、分配和改革的透明度,做到“群众的幸福由群众做主”,这将成为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新的领域和方向。
  一方面,要提高人民群众对财政分配的参与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丰富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形式:一是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活动,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细化公开内容,让人民群众广泛地了解政府的钱到底花在哪里。二是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让社会公众能够参与民生项目的预算编制和决策,增强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自主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财政支出社会评价体系,有效收集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意愿,提高绩效评价客观性与公正性,增强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要完善财政决策机制,提高财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可以探索建立财政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形式,逐步建立财政决策和政策实施的专家咨询机制。
(摘编自2012年2月3日《中国财经报》)


《财税专题信息》2014年第1期(总第38期)                       他山之石
他山之石
 


近年来,北京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最直接最实际的民生问题,加大投入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1年上半年,全市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等民生支出同比增长超过20%,财政支出中民生工程占据主导地位。
  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
  (一)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入学难”。一是加大投入。安排经费2.1亿元支持改善办园条件和校园环境,其中,安排资金6000万元用于市农村乡镇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有效增加学位12000个。二是研究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模式。探索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和家庭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四是提高幼儿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将办园生均定额由每人每学年200元提高至每人每学年1200元,确保幼儿园基本运转。
  (二)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一方面加强制度规范,印发了《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投入原则和资金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对多层房屋整体加固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予以定额补助。截至目前,全市已投入资金113.73亿元,累计开工校舍建设项目1965栋,开工面积达334.4万平方米。
  (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在基础教育方面,继续落实基础教育减免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进一步完善中职教育资助政策,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城乡低收入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在高等教育方面,健全完善“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结合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一)支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投入4亿元用于市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专科医院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水平。二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几年来,全市完成了3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0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设置和标准化建设。三是支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将承担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纳入公共财政补助范围,同时,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二)推进医疗保障全覆盖。一是支持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大额医药费社会化报销,普及“社保卡”,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持卡就医、即时结算”。二是支持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体系。2010年结合医药卫生改革,出台了《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幅度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有关报销比例。三是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定落实《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全面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及筹资增长机制,2010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20元,农民参合率达到96.7%。四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市财政落实均等化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结合区县功能定位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按照8元/人、10元/人、12元/人分三个标准对区县予以补助。五是执行各种医疗费用补助、减免政策。
  努力让百姓“住有所居”
  (一)支持以租赁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方面,不断优化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北京市加大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使处于“夹心层”的中等偏下收入居民逐步实现住有所居。
  (二)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2008年起北京市确定了三年时间完成三区三片棚户区(门头沟采空区、通州老城区、丰台南苑)改造的任务目标,共搬迁居民5万余户,累计投入资金近300亿元。同时,为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市财政在2009年拨付区县10亿元资本金的基础上,2010年又投入资金17.34亿元,帮助相关区县解决融资瓶颈问题,目前已累计筹措安置房源266.8平方米。
  (三)改善中心城住房条件。旧城人口疏解既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中心城区人口过密、居住拥挤的重要措施。2010年,北京市提出用2年时间完成旧城13.4万人口的疏解任务目标,为此,市财政采取多种方式向相关区县拨付资金90亿元,帮助城区解决融资瓶颈难题,保障对接安置房建设等相关工作顺利展开。统计显示,目前全市对接安置房项目建设规模已达到218万平方米,可提供房源2.5万套。
(摘编自2011年第18期《中国财政》)



“十一五”时期,重庆从民生历史欠账多的市情出发,大幅增加民生投入,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从226亿元增长到921亿元,走出了一条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新路子。
    一、坚持科学理财,努力做大“蛋糕”
    近年来,重庆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在实践中,重庆注重涵养税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有效控制政府性债务,努力做到“既长骨头又长肉”。
    注重涵养税源,保持增收势头。重庆实施了“放水养鱼”、“多予少取”的财政政策。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适时出台提振经济的政策措施,将扶持政策拓展至与工业直接相关的物流等领域,进而吸引惠普、宏碁、华硕三大品牌商入驻重庆,全部投产之后将带动形成亚洲最大的年产1亿台笔记本电脑的生产基地,实现近1万亿元的销售额和1000亿美元的进出口额。
    加强市场运作,深化国企改革。近年来,重庆通过组建城投等八大投资集团,利用资本市场,盘活了国有土地和老工业存量资产,使国有资本在市场运作中不断做大做强。“十一五”时期,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上缴财政820亿元,帮助政府承担财政性支出615亿元,八大投资集团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际投入资金2600亿元,充分发挥了国有资本的支撑、主导和带动作用,办成了一批多年想干而无力干的民生大事。
    创新体制机制,保障基金收入。重庆创新征收体制机制,做到应收尽收,用好用活。按照国家中心城市定位,“十二五”时期重庆主城将拓展至1000平方公里,其中净增的400平方公里土地已有近300平方公里储备在政府手里,为城市建设的统一规划、高效使用提供了基础。
  二、加大民生投入,调整支出结构
    近年来,重庆财政支出始终坚持民生导向,呈现出“三个倾斜”的特征。
    向基本公共服务的薄弱环节倾斜。为有效解决“住房难”,重庆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建设公租房,提出住房总量的30%—40%由政府保障、60%—70%由市场配置的“双轨制”模式,计划3年内投入资金1000亿元,规划建设公租房4000万平方米,解决200万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不断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先后投入12亿元在全国率先建立校警体制,群众安全感达到95.89%;确保每年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0%,大学毛入学率提高到30%,跃居西部第一。
    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众倾斜。重庆着眼于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协调发展,促进财政支出向贫困地区、弱势群众等倾斜,将3/4的市级财力投入解决农村道路、饮水安全、供电等问题,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主城区以外的31个区县社会事业建设。
    向改善城市长期发展环境倾斜。重庆着眼于增强城市发展潜力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整合市和区县两级财政资金近千亿元,带动社会投入4000亿元,倾力打造“五个重庆”:“森林重庆”、“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宜居重庆”。这一战略实施3年来,我们累计植树造林1300万亩,完成31条城市干道环境综合整治,拆迁主城危旧房1218万平方米、棚户区176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旧房16万户,公共空间增加了50%以上。
    三、发挥财税调节作用,促进共同富裕
    发挥好财政在缩小贫富差距上的调节作用。要做好“限高、扩中、提低”这篇大文章,加大税收结构调整力度,重点是积极争取成为个人所得税、遗产与赠予税改革试点城市,完善财产税、遗产税、房产税等税收政策,在教育、住房等方面提高对中低收入者的财政补助。
    发挥好财政在缩小城乡差距上的引导作用。利用重庆拥有全国唯一的农村土地交易所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复垦后的地票交易等相关机制,在保证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同时,盘活农村闲置的建设用地,使绝大多数增值收益归农民享有。
    发挥好财政在缩小区域差距上的调控作用。今后,为进一步缩小区域间收入差距,可尝试调整部分区县分享税种和分成比例,引导区县注重当地骨干税源的培育和确保收入增长的持续性,激发发展活力。同时,要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梯度化分类扶持战略,特别是加大对“两翼”区县、贫困区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民生投入力度,促进市域经济协调发展。
(摘编自2012年2月7日《重庆日报》)



为服务“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大局,2011年,常州市财政找出制约经济转型升级的四大瓶颈,有针对性地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一、瞄准政策瓶颈,大力整合财政资金政策
  一是全面整合科技三项经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扶持等资金,由市本级财政设立规模为5亿元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和3亿元的“一核八园”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新兴产业(五大产业)和国家创新型园区建设。二是制定支持“一核八园”政策。研究出台《常州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常州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企业确认操作办法》、《鼓励企业建设研发平台专项资金操作办法》、《支持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项目专项资金操作办法》等12个操作办法。
  二、瞄准资金瓶颈,多种手段撬动金融资源
  对科技企业融资难,常州市财政重点创新了扶持手段。一是实施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设立首期6000万元规模的“常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确定建设银行、江南银行为合作银行,要求其按照风险金20倍规模为科技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并补偿其贷款产生的损失。探索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拨改投”模式,建立1000万元创意产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二是开展新兴产业科技担保补偿。安排8000万元科技担保引导资金,分别注资银联、华融、金汇三家担保机构,鼓励其为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三是引导创投机构资本。完成第三期对红土、高晋、高投三家创投机构2200万元的注资。
  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常州市财政重点强化了信贷撬动。一是补偿信贷风险。给予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135.31万元银行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二是鼓励扩大有效信贷投入。兑现各金融机构和人行常州中心支行、常州银监局、常州保险协会年度奖励资金532.1万元。三是兑现扶持担保机构政策。积极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兑现554.1万元担保机构奖励政策。四是推动企业直接融资。设立1亿元常州市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首批14户企业成功发行8.5亿元债券。
  三、瞄准结构瓶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常州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专门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服务业体系建设。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在旅游奖励、旅游促销、旅游办节、旅游项目上支持促进旅游业发展,培植和壮大新的收入增长点。在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带动省级资金1000万元、四大景区出资2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进行常州旅游广告宣传,大力提高常州旅游知名度,有力促进了常州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四、瞄准服务瓶颈,提升财政服务企业水平
  常州市财政瞄准服务瓶颈,从三个方面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一是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围绕100项工业重点项目、200个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一核八园” 确定的首批907家企业,选择部分重点工业企业,建立重点税源大户联系制度,组织企业政策辅导和培训。二是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对市区2081户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采取“一站式”服务模式,采用集中进园区、进开发区现场联合办公的方式,实现七部门联合年检,确保工作高效顺利地进行。三是优化内部流程。减少财政资金流转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缩短政策兑现时间。规定部、省下达的专项资金十个工作日内下拨,符合直接拨付范围和条件的企业,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
(摘编自2012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1年,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通过精细化管理,审定金额177.17亿元,审减、节约资金11.33亿元,同比增长10.32%,取得明显成效。其主要做法有:
  坚持全面评审。评审范围基本覆盖了所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和水利水务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对初步设计、概预算、施工合同、招投标、施工变更备案和工程竣工结算全过程进行监督,基本做到了重点环节的全覆盖评审。
  坚持精细评审。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现场评审和全过程跟踪评审,对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轨道交通建设、虎丘地区综合改造等重点项目,派驻评审人员进入现场实行全过程跟踪评审。截至目前,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累计节约建设资金7.47亿元,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累计审减节约建设资金7.9亿元。
  坚持规范评审。陆续出台30多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评审工作的制度框架体系。建立健全“先评审后审批”、“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结算”、“先评审后支付”的工作机制;推行重点项目过程跟踪评审、前期造价控制、联动评审、评审报告三级审核等机制;建立健全以财政评审信息系统为依托的现代化评审管理机制,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推进。
  坚持合理评审。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尊重各方面的合理意见;采用协调会商制度,审慎处理焦点和难点问题,争取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加强对协审单位的管理和考核,为其提供依法、平等、诚信、规范的工作平台。
  坚持清廉评审。狠抓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廉政建设管理规定等制度,不断提高财政投资评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评审队伍。
  坚持高效评审。开展评审指标标准化建设,选取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房屋建设项目、道路设施建设和水务管道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数据分析,逐步健全各项指标,提高同类项目的评审效率。
(摘编自2012年2月7日《江苏经济报》)


 
佛山:财政局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2011年,广东佛山市财政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有效地解决了当年绩效评价任务量大幅增加而项目内容涉及面广且政策性、专业性强的问题。
  一、完善自评工作。
  重点完善了有关自评报告表及评价报告提纲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核查的指标设计、核查报告的撰写方法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同时,将单位上年自我评价组织工作列入市级机关作风和绩效建设考核范围,进一步规范单位自我评价行为,确保自我评价工作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
  二、择优引入中介机构。
  佛山市财政局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询价采购和抽签分包形式选择质优价廉的中介机构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从资质水平、工作方案、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了评审,并邀请了市人大参与监督,确定了3家中标机构;并采用抽签形式将42个项目分成3个子项目包,发包给中标机构。
  三、严格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培训。
  由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佛山市财政局对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相关政策、评价操作流程、项目需涉及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注意事项等,进一步提高了中介机构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水平,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完善现场勘验和意见征询机制。
  佛山市财政局组织中介机构人员,成立了三个核查小组,深入各个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经过对重点评价项目进行审核评价和专家现场评审,形成了项目核查和重点评价的初步意见,并出具正式的核查和重点评价报告,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摘编自2012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广东英德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放大财政支持效应,促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该市通过申请旅游发展资金、旅游扶贫资金等方式,共获得专项资金240万,助推七个旅游项目的建设。
  该市把“特色城镇+旅游+生态”的理念贯穿经济发展中,把城镇化建设、旅游开发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2011年,共投入预算外资金2.51亿用于改造和完善公路交通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景区档次,打造城市品牌、产品品牌,目前拥有4A级旅游景区2家,四星级酒店2家,并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旅游强市,打造了英石文化节、温泉节、沙糖桔旅游文化节等活动,2011年,接待游客429万人次,旅游营业收入21亿元 ;三是实施旅游旺市战略,先后引进宝晶宫、金海湾、宝墩湖、中海温泉、广晟生态城等一批大型旅游投资项目,形成了“北江风景、英西峰林、自然生态”三条特色旅游热线和“溶洞、峰林、温泉、山水、风情”五大旅游品牌;四是强化管理,提高旅游资金效益,强化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的进度拨款,确保专款专用。
(摘编自2012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国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特点
  1、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时间普遍晚于城镇。从各国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中等收入国家,首次实施农村养老保障的时间一般来讲都明显晚于城镇养老保障,基本上都是在养老保障计划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政府雇员、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雇员的养老问题之后,才开始考虑城镇自雇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农民。例外的只有丹麦、瑞典等少数国家。
  2、公共财政在农村养老保障中承担主要责任。农村养老保险一般都是在政府的主持或主导下进行的,特别是在制度创立过程中,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参与和主导,制度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农民收入较低是世界性的普遍现象。
  从农村养老保险的筹资情况看,农民缴费所占比例非常低,仅为10%-30%,政府补贴为主要资金来源。如法国政府补贴为30%,但还有58%是从其他行业的保障计划资金中划拨过来的;希腊、波兰政府补贴为90%;奥地利为70%;德国为70%左右,占农业部全部预算的2/3。
  3、农村的养老保障政策与农业政策紧密关联。一些国家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都遵循了一个共同的原则——即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与政府在各个时期的农业政策密切关联,并实现了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德国农民养老金的给付是以农场主移交农业企业为先决条件的,旨在促进农场主及时将农场转交给年轻一代,这对于促进农业的技术化、知识化和效率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日本在二战后的50年间成功地从一个农业人口占将近四成的国家完成城市化,并将农村人口降至4%,与日本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密不可分。法国也通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促使年老的农民将土地经营权转给年轻一代,以提高农业的现代化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
  二、国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1、统筹考虑城镇化、农业政策和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从国际上看,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单纯的保障问题,而是涉及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政策的一个综合性问题。一些国家把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与农业政策联动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不可否认,目前,我国还处在工业化和快速城市化阶段,农村人口的比重还比较大,农业生产碎片化、一家一户耕种的效率低下、农业产出低等问题还很突出。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推进城市化,消除制约农民城市化的各种体制与政策障碍,减少农民数量,推进土地资源的适度集中和集约经营,而这些又与多方面的社会保障政策息息相关。如必须彻底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抓紧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进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换城镇社保的探索,为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融入城市创造条件。同时,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探索土地换保障,促进土地集约经营,走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
 2、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国际经验告诉我们,一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选择,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需要各国根据本国国情自主决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可以因循。我国目前还处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探索阶段和建立初期,建立什么样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问题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一致的意见。如要不要建立非缴费性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模式是统账结合还是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分析与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如何选择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尽快进行研究、形成成果,以指导实践,促进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未来建设与长远发展。
  3、财政要大力支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从各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看,没有公共财政的大量投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不可能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的经济建设中,农业和农民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在理应通过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等保障机制反哺农业和农民,以促进更大范围的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经济在城乡之间、工业与农业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协调发展。
(摘编自2012年1月19中宏数据库)